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宪法

 
1787年制宪代表于费城制宪会议
签署新宪法(
Painting by Howard Chandler
Christy, ctsy. House of Representatives)

有关美国: 美利坚合众国宪法之解释说明(About America: The Constitution of the United States of America With Explanatory Notes) 美国国务院出版物》
美国宪法是国家基本法。 它建立起国家政府的形式、定义出美国人民的权利与自由,并列举出国家政府的施政目标及达成目标的方法途径。美国宪法不仅建立起国家联盟,且还创立能直接对人民行使权利的政府。这部宪法除了定义授予联邦政府的权利,此外还保护国家及个人的基本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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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宪法 (The Constitution of the United States) (选自:美国历史文献选集)
合众国宪法是世界上最古老的国家宪法之一,一七八九年三月四日正式成为美国的基本大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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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宪法

 
 詹姆士 麦迪逊
完成权利法案的詹姆士 麦迪逊在1828年成为美国总统

-- 权利法案 (The Bill of Rights)
第一届国会集会后不久,詹姆斯·麦迪逊提出一项很长的权利法案,作为宪法的修正案。国会一共通过了十二条修正案。但是,只有十条为各州所批准,并于一七九一年十二月十五日正式成为宪法的一部分。
-- 其他宪法修正案 (Amendments to the Constitution)
美国经济与社会状况随时代而变迁,因此对宪法进行增补修正乃属必要。这些宪法修正案,包括授权国会征收所得税(一九一三年)及授予妇女投票权(一九二○年)。规定售卖烈酒为非法的一项宪法修正案(一九二○年)则在一九三三年废止。一九五一年的一项宪法修正案限制总统只能任职两届;一九六五的一项宪法修正案规定总统去职或不能执行其职务时权力的转移,以及副总统职位补缺的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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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S. National Archives & Records Administration. 


「1787年的宪政大会」 (The Constitutional Convention of 1787) (选自:美国的历史学家 美国国务院出版物)
在1776年5月15日,宪政大会于威廉堡开会,由殖民地代表于费城大陆会议中、以代表维吉尼亚州意见的角色,提出会议决议声明:「联合殖民地为自由而独立的国家」。该脱离英国独立的声明、很快地就在7月4日、采用该会议决议内容、创立美国联邦共和国;但美国的创建并非一蹴可及,在十一年后,另一组成员到了费城、为新建国家撰写宪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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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 Constitutional Convention of 1787 External Lin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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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修宪的程序和条件 (选自:美国之音中文网)
美国联邦宪法是美利坚合众国的立国之本,对宪法进行修改或补充必须慎之又慎。宪法第五章特别规定了修正美国宪法的程序。

言论自由!宗教自由!: 新兴的美国通过权利法案(Bill of Rights)  (选自:美国的故事—回到过去)

 

 

这是美国宪法的前十项修正案,确认了美国公民的基本权利。新兴的美国在1791年12月15日通过了这项法案。第一修正案确保人民的宗教自由、言论自由、出版自由,以及和平集会请愿的自由。 美国到现在还继续增加更多的修正案,以定义并保护人民的自由。

「重建修正案」: 美国宪法第14修正案被批准了 
(选自:美国的故事—回到过去)

在1868年7月28日,美国宪法第14项修正案被批准了。这项修正案赋予「所有出生或归化美国的人」都享有公民资格,包括在内战结束后获得自由的奴隶在内。

第24项宪法修正案废除了人头税(Poll Tax)(选自:美国的故事—回到过去)
投票要钱,你知道吗?就在不久以前,某些州的公民必须负担一定的费用,才能在全国选举里行使投票权。这个费用被称为「人头税」。公元1964年1月23日,美国政府批准了第24项宪法修正案,废除了在任何联邦官员选举中收取人头税的规定。

美国宪法──激烈辩论与重大妥协的产物 (Hot Debate, Hard Compromises Marked U.S. Constitutional Process)《美国参考要闻》
在地方与政治派别纷争、军队发不出军饷、多年遭受战乱及贸易禁运的脆弱的经济刚刚开始复苏的形势下,创立一种新的政府形式是相当困难的。 这正是1787年的美国的写照,当时美国脱离英国的统治并实现独立刚刚四年。今天,美国领导人在谈到伊拉克的制宪过程时屡屡提到这段历史。


宪政(Constitutionalism) (选自:民主的原则─13)
一个国家的文字宪法包含该国公民同意遵守的最重要的法律,并规定了这个国家政府的基本结构。因此,基于个人自由、社群权利及有限政府权力的民主宪政,构成治理民主国家的框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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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rinciples of Democracy

宪政:美国及其它(Constitutionalism: America & Beyond) (选自:论民主文集─2)
宪政,或者说法治,意味着国家领导人和政府机构的权力是有限的,并且这些限制可以通过成文的程序得到实施。作为一套政治或法律思想,宪政指的是,政府既为社会全体谋利益,也维护个人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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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emocracy Papers 

「与费尔德曼谈在穆斯林国家实行宪政」 (Constitutionalism In The Muslim World: A Conversation With Noah Feldman)《宪政民主》专题文章 (选自美国国务院电子期刊2004年3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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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美国看全球宪政民主的发展」 (Toward Constitutional Democracy Around The World: An American Perspective)《宪政民主》专题文章 (选自美国国务院电子期刊2004年3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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