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國務院國際資訊局出版物

法治
Rule of Law

人類歷史上有很長一段時間,法律都只依循統治者的想法。相反的民主制度則建立起由公民意志所決定的法律。

In democracy, trials are open to the public. Here, a group of American teens gets a civics lesson and a symbolic choice. 在民主制度下,審判可對大眾公開,圖中為一群美國青少年上公民課程的情況。(Matt Rainey/Star Ledger/CORBIS)

在法律上的平等地位

法治保護基本政治、社會與經濟權利,保障公民免於暴政與違法者的威脅。法治意指無論是總統或一般人民,所有個人都立於同等地位,沒有人能超越法律之上。民主政府透過法律獲得職權,本身也受到法律的約束。

居住於民主制度下的人民願意服膺所屬社會中的法律,因為這是全體公民制訂的律法與規範。當法律是由絕大多數本身必須遵守的人民所制訂時,才能達到最理想的公平狀態。不論貧富、不論是種族上的多數族群或宗教上的少數族群,不論是執政黨或和平的反對黨 – 所有人都必須嚴格遵守。

民主制度下的人民願意服膺自己所認同的法律,雖然法律並非由個人直接制訂,但仍被視之為法律的制訂者。一旦法律訂定之後,身為制訂者的公民就必須遵守所有法律與民主制度的規範。

Rule of law can be complicated: above, a lawsuit alleging wrongful employment termination begins in court in the State of Washington, 2005.
法治是相當複雜的,上圖為2005年華盛頓州開始審理一項不當解僱員工的訴訟案件狀況。 (Ted S. Warren/AP Images)

合法訴訟程序(Due Process)

歷史上每個社會中,掌管犯罪審判系統的人、都握有可能濫用權利或走向專制的可能性。以國家的名義,監禁人民、沒收人民資產、拷問、流放、以違反法律公平的方式執行權利,也沒有經過正式的控告程序。沒有任何民主社會能容忍這樣的濫權。

每個國家都有維持秩序、處罰犯罪行為的權利,但其依循國家法律而定的規範與準則、必須公開且明確 – 而不是秘密地、武斷地、遭受政治力的操弄 – 也必須對所有人一視同仁。這也就是合法訴訟程序的意義。

為了讓合法訴訟程序得以執行,在憲政民主中加入了以下的規範:

這些限制都不會造成國家缺乏執行法律、懲罰違法者所需的權利。相反地、民主社會中的刑事司法制度(criminal justice system)能有效規範當局對所有人民能進行公平審理,在保護個人安全的同時,也能確保大眾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