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人民

~ 2 ~
地理

~ 3 ~
历史

~ 5 ~
商业

~ 6 ~
教育

~ 7 ~
科学
与医药

~ 8 ~
宗教

~ 9 ~
社会服务

~ 10 ~
艺术

~ 11 ~
运动与
娱乐

~ 12 ~
媒体

假日

目次

 

一个善于ˇ应的政府


Photograph courtesy of the U.S. House of Representatives

美国早期的生活方式崇尚民主。当时的殖民地开拓者生活在一片林木繁茂而荒凉的土地上。他们必须通力合作营造栖身之所ˇ开垦农田和生产食物。合作是生活的必需ˇ这增强了人们的信念ˇ在新大陆人们必须是平等的ˇ没有人可以有特权。

平等的信念影ˇ了最初13个殖民地与宗主国英国的关系。1776年的《独立宣言》宣称ˇ人人生而平等ˇ人人ˇ有"生命权、自由权和追求幸福的权利"。《独立宣言》及其后颁布的《ˇ法》ˇ结合了美国殖民时期的经验和英国约翰·洛克之流哲学家的政治思ˇˇ形成了民主共和制的概念。政府的权力来自民众ˇ并通过民众选举的代表行使权力。在独立战争期间ˇ各殖民地组织起一个邦联国会ˇ以统一阵ˇ的形式共同对付英国。根据当时制订的《邦联条例》ˇ战后的议会只允许处理单个州无力处理的问题。

 



《ˇ法》

《邦联条例》无法成为美国治国的大法ˇ因为各州并未如预料的那样ˇ互合作。当需要ˇ国家军人支付军饷或ˇ法国支付战时债务时ˇ一些州拒绝出钱。为了克服这个弱点ˇ国会要求各州选派一名代表去参加制ˇ会议。所谓的制ˇ会议于1787年5月在费城召开ˇ由乔治·华盛顿担任主席。 

有的代表主张中央集权ˇ有的代表反对中央集权ˇ他们最后达成妥协。他们绘制的治国蓝图或称《ˇ法》ˇ把一些权力划归中央或联邦政府ˇ把另一些权力留给各州。ˇ法还规定中央政府由三部分或三个部门组成ˇ立法部门(国会ˇ包括众议院和参议院)、 行政部门(由总统领导)、司法部门(联邦法院)。这就是所谓的"分权"ˇ它赋予每个部门某些职责。而又使其与其它部门保持ˇ当的独立性ˇ它还通过一种"制约和平衡"的机制ˇ使每个部门都拥有一些高于其它部门的权力。

下面列举几个制约与平衡机制如何起作用的例子ˇ

如果国会通过的法案总统认为不明智ˇ总统可以否决。这意味着ˇ如果众议院和参议院未能以三分之二的多数票推翻总统的否决ˇ这ˇ法案就寿终正寝了。一如果国会通过了法案ˇ总统签署使其成为法律ˇ但联邦法院认为此ˇ法律与ˇ法抵触ˇ则法院可以废除该法(但联邦法院不能发表咨询或理论性见解ˇ它只能对实际争执作出裁决)。


总统有权与其它国家签订条约ˇ有权任命联邦政府官员ˇ包括任命联邦法院法官。但是ˇ总统签署的条约和任命的官员ˇ只有在获得参议院的批准和确认之后才能生效。


最近ˇ有些观察家看到ˇ三权分立制度也有弱点ˇ那就是产生太多的制约和平衡ˇ结果造成政令不通。


《权利法案》

1787年在费城起草的ˇ法ˇ必须得到美国13个州中至少9个州多数公民的批准才能生效。在各州审议批准的过程中,人们产生了疑虑。许多公民感到不安ˇ因为文件没有明确保障个人的权利。《ˇ法》补充了10条修正案ˇ 统一称为《权利法案》ˇ其中写进了民众期盼的文字。 

《权利法案》保障美国人拥有言论自由、宗教信仰自由和出版自由。美国人有权在公共场所集会ˇ抗议政府的行为和要求作出变革。美国人还有携带武器的权利。由于有了《权利法案》ˇ警官和士兵均不能无故扣留和搜查路人ˇ在没有法庭允许的情况下ˇ也不能闯入民宅搜查。《权利法案》保障被指控犯罪的人能很快得到审判。如有要求ˇ审判应有陪审团参加ˇ应允许受指控者请律师并请证人提供证词。禁止对犯人实施酷刑和非同寻常的处罚。由于补充了《权利法案》ˇ《ˇ法》在13个州均获批准ˇ并于1789年生效。

从那以后ˇ《ˇ法》还补充了另外17条修正案。也许其中最重要的是第13条和第14条ˇ这两条规定劳役为非法ˇ保证所有公民得到法律的平等保护ˇ以及第19条ˇ规定妇女拥有选举权。

《ˇ法》的修正ˇ可以通过以下两种方式ˇ国会提出修正案ˇ并获得众参两院三分之二多数票的通过ˇ或三分之二的州议会可以要求召开会议修正ˇ法(第二种方法从来没有采用过。)不论通过哪种方式ˇ提出的修正案须得到四分之三的州的批准才能生效。




立法部门

立法部门即国会ˇ由50个州选举的议员组成。这是美国政体中唯一可以制订联邦法律ˇ征收联邦税ˇ宣战和批准与外国签订的条约的部门。

众议员任期两年ˇ每个众议员代表本州岛一个选区ˇ选区的数量根据每10年一次的人口普查结果来确定。人口多的州可以比小州选举更多的众议员ˇ有的州只有一名众议员ˇ众议院的议员总数为435人。

参议员任期六年ˇ每州不论人口多少均选出两名参议员ˇ而且将任期错开ˇ每两年改选三分之一的参议员。参议院共有参议员100名。

法案必须在众参两院都通过ˇ才能成为法律。众院或参院促出法案后ˇ首先必须由一个或几个委员会审议、修订和投票表决ˇ在委员会获得通过的法案才提交众院或参院讨论。在两院之一获得通过的法案ˇ就提交另一院审议。当众议院和参议院通过的法案文本措词不同时ˇ两院议员组成的"议会委员会"将设法ˇ除分歧。设法说服议会议员投票支持或反对某一法案的团体叫院外活动集团。他们可能在立法程序的任何一个阶段施加影ˇ。一旦两院通过ˇ同文本的法案ˇ该法案就提交总统审批。


行政部门

美国的首席行政官是总统ˇ他与副总统经选举产生ˇ任期四年。根据1951年生效的一条ˇ法修正案ˇ总统只能连任一次。副总统只有在总统死亡或残废时才能接替总统ˇ唯一的正式职责是主持参议院工作。副总统只有在参议院赞成票及反对票ˇ等时才可以投票。

总统的权力很大ˇ但不是无ˇ的。总统是国家政策的主要制订者ˇ经常ˇ国会提出法案。如上文所述ˇ总统也可以否决国会通过的任何法案。总统还是军队的统帅。总统有权在出ˇ空缺时任命联邦法官ˇ包括最高法院的法官。总统是所属政党的领袖ˇ经常接触新闻媒界ˇ因此很容易影ˇ舆论。

在行政部门内ˇ总统拥有广泛权力ˇ可以发布规章和指令ˇ指导联邦政府各部和各署开展工作。总统任命各部和各署的首脑和高级官员。主要政府部门的首脑称为"部长"。是总统内阁的成员。联邦政府的大多数工作人员ˇ却是依据能力而非政治选用的。

 



司法部门

《ˇ法》唯一明确规定要设立的是美国最高法院ˇ它是美国司法部门的最高机构。此外。国会建立了13个联邦上诉法院ˇ以及下属大约95个联邦地方法院。美国最高法院在华盛顿特区开庭ˇ其它联邦法院则分布在美国各城市。联邦法官除非自愿退休ˇ否则终生任职。国会通过复杂的起诉和审讯的程序ˇ才能免去联邦法官的职务。

联邦法院审理依据ˇ法、联邦法律和条约起诉的案件ˇ海事案件。涉及外国人或外国政府的案件ˇ以及联邦政府成为原告或被告的案件。

最高法院由一名首席法官和八名法官组成。最高法院一般审理低一级联邦法院或州法院审理后提出上诉的案件ˇ例外者为少数。最高法院审理的案件ˇ多数涉及行政部门的行为和国会或州议会通过的法律如何解释和是否违ˇ等问题的争论(州法律与联邦法律一样ˇ也必须与美国ˇ法一致)。



拥有最后裁决权的法院

三个部门虽说彼此平等ˇ但最高法院在某件事情上往往拥有最后裁决权。法院可以判定某ˇ法律违ˇˇ从而使其失效。被告往往会将法院的裁决ˇ最高法院上诉ˇ最高法院从而成为解释ˇ法的最后仲裁者。报纸通常摘要刊载重要案件的法官判决书。法院的裁决也往往成为公众辩论的主题。事情本来就该这样ˇ因为法院的裁决可能平息长期存在的争议ˇ也可能产生远远超出案件本身的社会影ˇ。1896年的"普莱西诉福格森案"和1954年的"布朗诉托皮卡教育局案"便是两个著名的ˇ关例子。

"普莱西案"涉及是否可以要求黑人乘坐与白人隔离的火车车ˇ。最高法院明确表示以"隔离但平等"的原则为基础来维护社会习俗。这个案件发出一个信号ˇ表明最高法院是狭义地解释ˇ法第13和第14条修正案ˇ并表明当时广泛存在的区别对待黑人和白人的法律和习惯做法可以不作修改。其中一位法官约翰·马歇尔·哈兰对此裁决表示异议ˇ他争辩道ˇ"ˇ法对于肤色是不作区别的。

大约60年后ˇ最高法院改变了主意。在"布朗案"中ˇ最高法院裁定ˇ蓄意推行公立学校种族隔离的做法违反ˇ法第14条修正案有关平等保护的条款。虽然最高法院没有直接否决自己对"普莱西案"的裁定ˇ但哈兰法官对ˇ法的见解得到维护。1954年的裁决直接适用的范围只有堪萨斯州托皮卡市的学校ˇ但是法院申明的原则影ˇ到全国每一所公立学校。不仅如此ˇ这一案件的判决从根本上否定了政府实施种族隔离的做法ˇ使美国走上平等对待全体公民的新道路。

"布朗案"的裁决引起一些公民ˇ尤其是南方一些公民的恐慌ˇ但最终获得承认ˇ成为美国的一条法律。最高法院对其它有争议案件的判决没有获得ˇ同程度的认可。例如ˇ在1962和1985年间ˇ最高法院在几个案件中裁定ˇ要求公立学校的学生祈祷或听祈祷词违反了ˇ法禁止确立一种宗教的规定。对法院的裁决持批评意见的人说ˇ公立学校不祈祷已导致美国道德水平的下降ˇ他们试图找到在学校里恢复祈祷又不违ˇ的办法。在1973年的"罗伊诉韦德案"中最高法院保障妇女在若干情况下有权堕胎ˇ这一裁决一直使视堕胎为谋杀的美国公民恼怒不已。由于"罗伊诉韦德案"的裁决是以对ˇ法的解释为基础作出的ˇ反对者便设法修正ˇ法以推翻此案的裁决。



政党和选举

美国人经常参加选举ˇ参加政党和竞选活动ˇ以此来行使自己的民主权利。今天ˇ美国有两大政党ˇ民主党和共和党。民主党是由托马斯·杰斐逊1800年以前组建的政党演变而成的。共和党是1850年代由亚伯拉罕·林肯和其它反对奴隶制蔓延到合众国新接纳的几个州的人组建的。

一般认为ˇ民主党更具自由主义色彩ˇ共和党比较保守。民主党人普遍认为ˇ政府有责任为有需求者实施社会和经济计划。共和党人不一定会反对这类计划ˇ但却认为这类计划给纳税人增加太重的负担。共和党人更强调鼓励私营企业ˇˇ信强大的私营部门会使公民少依赖政府。

两大政党均有各色美国人的支持ˇ支持者的政治观点也五花八门。一个政党的成员ˇ即便当选为官员ˇ在每个问题上的观点也未必一致。美国人参加选举或竞选公职ˇ不必非要参加一个政党。但是ˇ没有政党提供的金钱和竞选工作人员ˇ竞选公职是困难的。

小的政党通常称为第三党ˇ有时也会在美国的政治舞台上露面ˇ但是它们的候选人很少能取胜。然而ˇ小政党的出ˇˇ往往会引起选民对某个在政治对话中被忽略的问题的注意。一旦出ˇ这种情况ˇ两大政党之一或两者可能对问题加以关注ˇ第三党随之便ˇ声匿迹。

在国家一级ˇ每两年(在逢双的年头)举行一次选举ˇ每一次都是在11月第一个星期一之后的第一个星期二开始。州的选举和地方的选举往往与全国的选举同时举行ˇ但也可以在其它年份或一年中的其它时间举行。

美国人可以自主决定在多大程度上卷入政治过程。许多公民充当候选人的志愿工作人员ˇ促进某一ˇ特殊的事业ˇ或自己参加竞选ˇ以此来积极地参与。另一些人的参与只ˇ于在选举日去投票ˇ而静静地让这个民主制度发挥作用ˇ他们深信他们的自由是得到保护的。






回到目次


美国人经常参加选举ˇ参加政党和竞选活动ˇ以此来行使自己的民主权利。
回到第3章 至第5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