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美国原住民文学:唤起、复兴杰瑞霍布森 (Geary Hobson)
在1969年,普立兹文学奖的小说委员会将其年度奖项颁给史考特莫曼戴(N. Scott Momaday),一位加州史丹佛大学一位年轻的英国文学教授,其得奖作品为《故乡的黎明》(House Made of Dawn),其小说大多针对美国原住民作论述,立即引起新闻媒体、读者与当代文学学者的关注,包含作者拥有的凯欧瓦族印地安血统的背景在内; 新闻报导中指出,自从奥立佛拉斐基(Oliver LaFarge)以其作品《微笑男孩》(Laughing Boy)在四十年前获得该奖项之后,到现在才有所谓的印地安小说获得此殊荣。但拉斐基是由白种人的角度来描述印地安人,而莫曼戴则是印地安人 – 也就是首位获得美国普立兹桂冠的印地安人。 在1969年当年,还有另一位年轻作家、也是一位名为唯恩迪罗瑞亚二世(Vine Deloria, Jr.)的苏族律师,出版了《卡斯特因为你的罪而死》(Custer Died For Your Sins),副标题为「一个印地安人的宣言」;内容中检验的是当时美国对于原住民的态度,几乎同时间也出现了《美国印地安人论述》(The American Indian Speaks),汇集了多位年轻美国印地安人的文章 – 包含赛门奥提兹(Simon J. Ortiz), 詹姆士威尔许(James Welch), 菲尔乔治(Phil George), 珍妮特坎培尔(Janet Campbell)与葛瑞科何(Grey Cohoe)等人,都是在当时发表著作的作家。 这些著作刺激了新生的发展 – 或者说是全新的 – 因为对当代美国原住民创作的兴趣,在当时也出现了另外两份学术著作,彼得法布的《文明国家的人权提升》(Man’s Rise to Civilization, 1968)、迪布朗的《在受伤膝盖埋葬我的心》(Bury My Heart At Wounded Knee ,1970),在美国获得一般大众的青睐,数据显示至今都仍然继续受到重视,在大约三十年之后仍然受到欢迎;渐渐地、有更多创作、作家浮出台面。 莱斯利玛蒙斯科(Leslie Marmon Silko)的《仪式》(Ceremony),威尔许的《与生俱来的寒冬》(A Winter in the Blood)、吉拉德维兹诺的后现代小说、以及葆拉关艾伦、赛门欧提兹、林达霍根的作品,创造了改变,后进的新作家包括小说家雪曼爱力克斯、葛雷格沙瑞斯、托马斯金,以及诗人金百立伯雷瑟、珍妮斯古德与珍妮特麦克亚当斯,也逐渐展现佳作。
在1992年,一群美国原住民学者与行动主义者,举办了国际性的作家嘉年华会,聚集了九个国家、约360位的艺术家,主要以美国的成员为主;其中将近一半已经出版过至少一本的书籍 – 小说、戏剧、回忆录、甚至还有食谱。在那一次会议之后组成了两个组织 – 美国原住民作家联谊会,以及指导性质的团体 – 文字艺术联谊会,共同凝聚有天赋的美国原住民作家的力量。 自1992年起,每年原住民联谊会都会选出最佳诗集与小说作品;如果有人对美国原住民创作的未来有所疑问,这些获奖作品可以提供他们相当满意的答复。例如,可以看看年轻艺术家如契帕族印地安诗人伯雷瑟 – 其首部著作为《跟随你》(Trailing You ,1995)创作选辑,在他之后出现的则是获得高度学术成就、研究美国原住民同侪创作的吉拉德维兹诺,以后现代小说著称。事实上,美国原住民文学创造力与吸引力的提升,可以说是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展开,整体来说,就是一次文学上的复兴。 在文学新生开始之后的一个世代,成为美国文学重生、演进的重要部分。回忆多年前在教室中的经验,就可以了解文学复兴的现象;我在纽约州的学生曾经念过磨霍克印地安人的诗集,接下来又继续阅读其它多样化的、来自各地美国原住民作家的作品,其中一位学生说出可能是大多数人的想法:「美国原住民如何能如此快地爆发出这么多作品?这真是太令人惊讶了!」 这个问题让教室中突然静止了一阵子 – 让我记忆深刻。对美国原住民文学来说,这不只是「曝光」而已,他们的创作就如生活和文化一部份,历史悠久,其文学植基于生长的土地上 – 其深厚的基础,是外来文明无法再短短五个世纪里就加以同化的。唤回记忆,持续改变,创造新生,美国原住民已习惯于沿袭已久的历史论述与生活方法,一直到最近几十年,学者才开始将这种口传历史称为「口语传统」,数千年来,印地安人都是以这种方式延续历史;诚如莫曼戴所言:「印地安传统必须谨慎保存,透过唤回记忆、强化改变、创造新生,让印地安文化世代流传下去」。 在科罗拉多州普艾布罗市的诗人赛门欧提兹(Simon J. Ortiz)曾表示:「印地安人无所不在」;从索诺拉、墨西哥,到阿拉斯加的村落,从印地安纳瓦伙族小镇的Geraldine Keams and Larry Emerson,到东北缅因州的Joseph Bruchac,美国原住民在各地以文字描述自己和族人,他们的作品有坚固的基础,能供给作品充足的营养,因而能开出不屈不挠的果实。 很有趣的是、即使是以英文语言文字记录,美国印地安人的文学在美国文学领域中仍然有其独特性,回溯十九世纪早期,早期的作家 – 包括皮科特族的威廉阿佩斯(William Apess), 欧及布威族的乔治考培威(George Copway),以及塔司卡罗拉族的契夫艾利亚斯乔生(Chief Elias Johnson)等人,各自记录了所属部落的文化,也成为许多部落早已拥有自己的文字语言的证明,甚至早于Sequoyah。北美印地安人部族联盟已经透过口语传承许多世代,而在当时他们早已有多种文字书写方式。讽刺的是、当美国作家如詹姆士芬尼摩库柏(ames Fenimore Cooper)与亨利韦德华兹(Henry Wadsworth)从他们的角度描述美国印地安人时,美国原住民早已开始撰写自己的书籍、同时发展自己的文学。
如果早期美国印地安人的作品包含故事叙述 – 或是存在我们所说的小说形式 –
在十九世纪后半就会产生惊人的变化,主要以1870~1880年代、印地安保留区系统的事件为主;自传与传记成为最普遍的创作格式,并继续在二十世纪取得主导地位。 当然,不是每个人都愿意「说给别人听」,有些作者如苏族的查尔斯伊斯特曼(Charles A. Eastman),同时也是受过大学教育的医学博士,着有《印地安童年时代》(Indian Boyhood ,1902)以及《印地安灵魂》(The Soul of the Indian ,1911),还有Chief Luther Standing Bear,也就是《我的苏族人民》(My People The Sioux ,1928)、以及《有般点的老鹰》(Spotted Eagle. 1933),还有莫曼戴在1975年的选辑,都记录了印地谙传统的珍贵内容。 在二十世纪的进展后,美国原住民文学在回忆录与自传之外、拓展到小说、新闻甚至剧作领域,德阿契麦克尼可(D’Arcy McNickle)是1930至1970年代中、最著名的小说作家,其著作包含《被包围的》(The Surrounded ,1936)、《太阳里的跑步者》(Runner in the Sun ,1954);他同时在印地安事务上也扮演相当积极的角色。威尔罗杰斯(Will Rogers)受欢迎的美国报纸专栏作家、幽默作家,其全盛期在1920至1930年代,就是一名却洛奇族印地安人,还有剧作家林恩瑞吉斯(Lynn Riggs),其最知名的戏剧为《》(Green Grow the Lilacs ,1931),后来成为1940年代搬上百老汇演出的音乐剧《俄克拉荷马》(Oklahoma)。 在上一世纪后半的前一、二十年,主要在1960年代,美国原住民文学的繁荣端赖多样化期刊的出现 – 更多的杂志期刊,如《南达科他州评论》(South Dakota Review)与《希玛龙评论》(Cimarron Review),小型报刊与杂志出版社,如太阳轨迹蓝色天空季刊(Sun Tracks, Blue Cloud Quarterly)与草莓通讯(Strawberry Press)等等,Hogan, Joy Harjo, William Oandasan以及其它诗人的作品,常刊登在这些期刊上,许多美国原住民作家与学者一开始写的是非印地安相关的主题,莫曼戴第一次的冒险行为,就是出版了当时没什么名气的费德瑞克塔克曼创作集;路易斯欧文花了很多精神在确认自己巧克陶族与却洛奇族印地安人的渊源,并从约翰史坦贝克的作品开始着手研究(附带一提,我个人一开始所研究的范畴,是以研究埃默森、亨利戴维与荷曼梅尔文的诗作与作品开始的)。
人类学者和历史学家认为分辨美国原住民必须从三个面向思考:基因面、文化面与社会面,基因的定义包含「单一原住民血统」、「半原住民血统」、「1/4原住民血统」等等,文化面指的是个人所浸淫的文化特质及生活方式、宗教信仰、使用的语言;社会面,指的是他面对世界、土地、家乡、家庭与其它生活面向的态度。但是历经时间的演变,认同感和主权相较起来,已经变成较不重要的一部份,美国原住民关心的是他们是谁、并且从该族群的观点来创作 – 不论是都市或乡间 – 而那种族群意识就能重新稳定、支持主权的稳固。小说家路易斯艾尔瑞齐与雪曼爱力克斯,诗人林达霍跟与雷杨贝尔,正在做着一世纪之前、查尔斯迪克森于伦敦所做的努力,那就是要创造对于地方的意识;文学总是从这个面向酝酿而生,即使最优秀的作家想要成为最受欢迎的人,也必须从对地方的意识开始;艾德瑞齐这位诗人和小说家、最著名的作品是她一出关于土生土长印地安人的四部曲戏剧《爱情灵药》(Love Medicine ,1984)、《甜菜根皇后》(The Beet Queen ,1986)、《轨迹》(Tracks ,1988)、以及《宾果皇宫》(Bingo Palace ,1994);她最近将其欧及布威族印地安人的根源,作为新作《羚羊妻子》(Antelope Wife,1999)的重要背景,描写现代城市中的两个美国原住民家庭、与百年历史渊源对抗的故事。 契卡索族诗人林达霍根的选辑 – 与南方中央地区的俄克拉荷马相关的 – 将景色与历史作为创作的主轴;更近期在她的作品更为成熟之后,也开始针对动物保育以及女性主义议题进行论述;爱力克斯是当代杰出的年轻作家,融合真实性与幽默笔风,在小说、诗歌、剧作作品中带有强烈的抒情性,最受重视的作品《印地安凶手》(Indian Killer ,1996),是一部关于在都市中搜寻一个连环杀人凶手的故事。葛雷格沙瑞斯(Greg Sarris)是加州土生土长的作家,第一本作品就获得广大读者支持,《大道》(Grand Avenue ,1994)是她的一本短篇故事集,以其生长的多元文化环境 – 加州圣他罗沙地区为背景,有包含印地安裔、葡萄牙裔、墨西哥裔与非洲裔的美国人居住在那里,他的第一本小说《西瓜夜晚》(Watermelon Nights,1998),简洁地阐述一个美国原住民家庭中面对传统、危机与重生的过程,进来他也开始进行戏剧的创作。 然而,整体分析起来,最重要的考量重点、不在于谁具备较多印地安人的条件,更重要的是都能够认同印地安文化遗产,共同努力来改善美国原住民族群;毕竟,最终我们留下的创作、会留给后人赏析,因此每个作家对其针对美国原住民议题做出的评论、都必须负起完全的责任,如果没有摩曼戴关于苏俄的创作,没有艾伦卡尔以外层空间为主题所做的短诗,或是没有罗素贝特所写的科幻小说和电视剧本,美国原住民的文学将会因为缺少他们的创作、显得更为贫乏。 (当印地安人开始以本身族群以外的议题作为创作主题时,也有大量的非原住民族群作家 – 在奥立佛拉斐基(Oliver LaFarge)创作出《微笑男孩》(Laughing Boy)之前与之后 – 针对美国原住民的生活进行探究,其中有些也相当成功;在半个多世纪以前,法兰克瓦特的作品《杀了鹿的那个人》(The Man Who Killed The Deer ,1942),形塑出当时最完美小说的代表;东尼喜乐曼针对新墨西哥北部的印地安族群所遇到的文化冲突进行研究,在那时候他撰写了一系列以纳瓦伙印地安人警察为主题的畅销小说,他费心地研究那些文化与知识,然后创作出所有的故事。) 最后,美国原住民作家、那些有着美国原住民血统与背景的人,用各自的方法验证族群的文化遗产 – 就跟其它所有文化中的作家一样;有些写的是保护区的生活,有些描述的是城市中的环境,有些探索历史,也有些以当代状况为主题;乔瑟夫布鲁却克(Joseph Bruchac)对年轻作家有很大的影响力,是年轻作家的心灵导师,他认为现在一个儿童故事的作者,像是《在大地与天空之间》(Between Earth and Sky ,1996)、以及《飞越大门的箭》(The Arrow Over the Door ,1998)等作品的作者,将部落传说以现代的文字介绍给新的读者。 「文学是文化的一个面向」,葆拉关艾伦如此写道,藉由文学将价值带给所属族群中的其它人们。 人们就是文化的遗产,人们就是大地,大地就是文化的遗产。在唤回这些关系时 – 对于人、对于过去、对于土地 – 我们藉由强化持续力,让族群重生。任何型态的文学,都是我们强化延续力最有效的方式。文学创作,就像古早时候歌手和说故事的人,让大众和我们自己都能永久保留这些记忆。 我们决不能忘记这些关系,我们的土地就是我们的力量,人民与土地也是我们的力量,不论在过去和未来都一样。 记忆就是一切。 ---------- 杰瑞霍布森是一位却洛奇族群的诗人与评论家,是俄克拉荷马大学英国文学系的老师之一,本文是霍布森教授对一本文学选辑《回忆起的大地》(The Remembered Earth)所做介绍的延伸,原始发行者为新墨西哥阿不奎基市的红地球出版社,于1979年出版,后来由新墨西哥大学出版社于1981年再版,本文的刊出已获得撰文教授同意。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