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2年3月19日
新闻稿 02-025
调查编号 731-TA-922(F)
国际贸易委员会认为从中国进口的维修用汽车玻璃损害美国产业
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ITC)今天作出决定ˇ认为从中国进口的维修用汽车挡风玻璃对美国ˇ关产业造成了实质性损害。商务部已确认这种玻璃在美国的售价低于合理价格。
委员会主席斯蒂芬·科普兰、委员林恩·M·布拉格和马西娅·E·米勒投肯定票。委员会副主席迪娜·坦纳·奥肯和委员珍妮弗·A·希尔曼投否定票。
鉴于委员会做出的肯定性决定ˇ美国商务部将下达对从中国进口的这类产品征收反倾ˇ关税的命令。
商务部此前曾确认这些进口构成非常态进口。因此ˇ今天就损害作出确认的各位委员必须决定这些进口是否很有可能严重ˇ弱商务部将下达的反倾ˇ关税令具有的补救效果。科普兰主席以及布拉格和米勒两位委员确定ˇ在这一调查中不存在非常态进口。因此ˇ对这类进口的反倾ˇ关税将不适用于2001年9月19日 ˇ 即商务部做出初步确认之日 ˇ 以前进入美国的产品。
委员会的公开报告《从中国进口的维修用汽车挡风玻璃第731-TA-922号调查(定稿)》(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第3494号出版物ˇ2002年3月)将包含委员会的观点和在调查过程中收集的资料。
副本可在2002年4月18日以后通过电话索取ˇ号码为202-205-1809ˇ也可ˇ部长办公室索取ˇ地址是ˇ华盛顿特区西南区E街500号ˇ邮编是20436。还可发传真索取ˇ传真号是202-205-2104。
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
产业事务办公室
华盛顿特区ˇ20436
事实要点
从中国进口的维修用汽车挡风玻璃
第731-TA-922号调查(定稿)
产品说明ˇ根据商务部确立的本次调查所涵盖的进口产品包括维修用汽车挡风玻璃及其零部件 ˇ 无论透明还是有色ˇ无论是否加膜ˇ无论是否含天ˇ、陶瓷材料、车镜调节钮或车序号槽ˇ也无论它们是否经分别包装。维修用汽车挡风玻璃是夹层安全玻璃(即两层(通常为浮法)玻璃之间夹有一块透明或有色的塑料薄板(通常是聚乙烯醇缩丁醛))ˇ其生产和ˇ售目的是供汽车玻璃装配厂家用来替换汽车(如轿车、小型卡车、面包车和运动型多功能车)上破裂、破碎或受到其它损伤的挡风玻璃。本次调查特将出售给原产家(即汽车制造商)的汽车玻璃排除在外。调查还包括公共汽车、农业和重型机械上的挡风玻璃。本次调查的商品对ˇ是根据《美国统一关税税则》第7007.21.10部份确定的。
调查程序ˇ
1. 调查种类ˇ反倾ˇ的最后调查。
2. 申诉方ˇ宾夕法尼亚州匹兹堡的PPG工业公司ˇ俄亥俄州哥伦布的Safelite 玻璃公司和明尼苏达州明尼阿波利斯的Apogee公司。
3. 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启动调查ˇ2001年2月28日。
4. 听证会ˇ2002年2月5日。
5. 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投票ˇ2002年3月19日。
6. 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通知商务部ˇ2002年3月28日。
美国产业ˇ
1. 2000年厂家数目ˇ8家。
2. 厂家所在地ˇ印第安纳州、堪萨斯州、肯塔基州、密歇根州、明尼苏达州、北卡罗来纳州、俄亥俄州、宾夕法尼亚州和田纳西州。
3. 2000年该产业雇员和与其ˇ关雇员ˇ1,837人。
4. 2000年美国厂家在美国的交运量ˇ5,601,095块汽车挡风玻璃(价值为36,550万美元)。
5. 2000年美国ˇˇ费量ˇ12,612,138块汽车挡风玻璃(价值为61,830万美元)。
6. 2000年总进口额在美国ˇˇ费量中所占的比例ˇ中国占14.3%。
美国的进口ˇ
1. 2000年进口量ˇ中国ˇ1,808,630块挡风玻璃。
2. 2000年(已登岸、完成关税)进口额ˇ中国ˇ5,240万美元。
(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