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
I. 概况
中华人民共和国(PRC)仍然是金三角非法毒品的一个主要中转国。中国在2001年继续采取强力措施制止毒品的生产、滥用和贩运ˇ但是ˇ缴获毒品的数量和国内滥用毒品人数的日益增加等迹ˇ表明ˇ中国的毒品问题日趋严重。中国当局清楚地意识到该地区毒品贩运活动构成的威胁ˇ并开始采取步骤加入地区和全球的禁毒努力。2001年的贩毒案件增多ˇ但是被当局缴获的违禁麻醉品数量也增多。2001年的初步统计ˇ示ˇ到年底ˇ中国执法人员缴获的海洛因将大大超过前一年的总数ˇ而在追查日益增长的国内违禁生产和贩运中所缴获的苯丙(月+安)类兴奋剂(ATS)也有所增加。
在整个2001年ˇ中国当局继续ˇ美国禁毒官员提供多种在运往美国途中缴获的毒品样本。美中两国2000年签订的刑事司法互助协定于2001年3月8日生效。中国是1988年《联合国麻醉品公约》的签署国。
II. 国家状况
中国既与"金三角"也与"金新月"ˇ邻。缴获东南亚海洛因的大部份行动出ˇ在中国境内。初步数字ˇ示ˇ2001年缴获的海洛因之多属多年未见ˇ大大超过1998年创纪录的7,358公斤。2001年缴获的苯丙(月+安)类兴奋剂很可能超过2000年的缴获量。总体来说ˇ中国滥用毒品ˇˇ继续增多。据中国政府的报告ˇ2001年中国登记在册的吸毒人数达90万ˇ即在两年中增加了20万人。有关官员私下承认ˇ实际吸毒人数很可能远远超过这个数字。
中国是前体化学品的主要生产国ˇ其中包括醋酸(酉+干)、高锰酸钾、PMK(piperonylmethylketone)、麻黄属植物等。中国对1988年《联合国麻醉品公约》附表一和附表二中所列的所有22种前体化学品实行监督。中国在实施前体化学品出口通知制度方面继续是美国和其它有关国家的有力夥伴。(ˇ见本报告"化学品管制"一节)
III. 2001年国家采取的禁毒行动
政策措施ˇ2000年6月ˇ政府发表禁毒"白皮书"ˇ阐明了禁止滥用和非法贩运毒品的全面对策。这一对策包含了1988年《联合国麻醉品公约》规定的所有主要目的和目标ˇ强调教育、矫治、戒毒、前体化学品管制及禁吸、禁贩、禁种和禁制。2001年ˇ中国禁毒部门展开了ˇ应的努力。
种植与生产ˇ中国通过有效的禁绝毒品的ˇ目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基本杜绝了商业性麻醉品种植。政府继续把目标对准西北偏远地区的小规模种植。中国北方长有野生的麻黄属植物ˇ这是一种用于生产甲基苯丙(月+安)(脱氧麻黄硷)的植物。政府严格管制这种重要的前体化学品的出口。
面对甲基苯丙(月+安)和迷魂药等合成药物造成的日益增长的威胁ˇ政府在2001年把关闭违禁制药设施列为重点工作。很多非法制药活动因此遭到制止ˇ然而新的违禁药物制造设施不断出ˇˇ特别是在中国更偏僻的地区。
毒品流通与运输ˇ中国和缅甸有长达2,000公里的边界。在缅甸生产的海洛因ˇ大部份都通过中国被非法贩运到国际市场。大部份缅甸海洛因是在中国被截获ˇ从而说明中国作为海洛因转运地的重要性。此外ˇ也有数量较少的海洛因从老挝、越南和西南亚进入中国ˇ包括有越来越多的海洛因从ˇ邻的"金新月"国家流入中国。
执法努力ˇ初步数字ˇ示ˇ2001年ˇ中国执法人员在几乎所有地区缴获的海洛因都比前一年有所增加。中国2001年缴获的海洛因超过了所有其它东亚国家缴获的海洛因总数。甲基苯丙(月+安)的缴获量仍然ˇ当可观。
2001年ˇ应美国方面的要求ˇ中国当局加强了与美国交流毒品战略情报的合作。公安部官员通常给予美国执法当局在北京美国驻华使馆范围以外的行动提供旅行方便。公安部官员曾多次提供重要情报ˇ最终导致查明几个重大的毒品来源。
腐败ˇ中国官员承认腐败ˇˇ是中国面临的最严重问题之一。反腐运动导致数以百计的政府官员被捕ˇ但是极少会采取有力措施ˇ打击肯定是在充当毒品生产者和非法贩运者保护伞的某些党政官员。中国最近加入世界贸易组织ˇ应能导致进口关税壁垒的减少ˇ并希望能从而减少走私和随之而来的腐败ˇˇ。
贩运毒品者常常能利用原本是为逃避高额关税而设计的"惯常贿赂手段"(贿赂过关)。中国同毒品有关的腐败案件很少被新闻界报导ˇ但ˇ然在中国日益严重的贩运和非法生产毒品问题中起着重要作用。与此同时ˇˇ然多数官员抵制贿赂的诱惑而采取行动大力打击毒品犯罪。
国内ˇ目(减少需求)ˇ教育和戒毒治疗在中国的禁毒战略中发挥主要作用。根据官方统计ˇ2001年有90万名登记在案的吸毒者ˇ但官方人士承认实际数字可能会高出好几倍。已查出的吸毒者被强制戒毒。中国对所有在校儿童进行禁毒教育ˇ并已采取措施ˇ警告公民静脉注射毒品同艾滋病病毒/艾滋病有联系。根据官方统计ˇ中国身染艾滋病病毒/艾滋病的人增加到了22,000人ˇ比1998年据报告的12,639人增多。据报告ˇ目前中国近71%的艾滋病病毒/艾滋病病人是通过毒品注射受到感染的ˇ比1998年的67.5%有所增加。中国继续实施"无毒社区"计划ˇ以调动整个社区一起努力打击毒品贩运并鼓励吸毒者不再吸毒。
协定和条约ˇ中国签署了1988年的《联合国麻醉品公约》ˇ1971年的《联合国精神药物公约》和经1972年《议定书》修正的1961年的《联合国麻醉品单一公约》。中国同24个国家签署了30多个司法互助条约。2001年3月8日ˇ中国同美国签署的司法互助协定生效。它可能成为取证的有力手段ˇ对美国调查和起诉包括毒品走私犯在内的跨国罪犯有重要作用。中国长期以来一直拒绝应美国的要求提供帮助ˇ自司法互助协定生效以来ˇ这种不愿帮助的态度继续存在。1999年ˇ中国和美国签署了海关互助双边协定ˇ但中国尚未启动这一协定。这一协定一旦生效ˇ将促进海关官员的合作并加强同毒品有关的情报交流。
中国还同该地区的国家积极合作打击毒品贩运。中国是联合国国际麻醉品管制署的谅解备忘录(MOU)的成员ˇ参加这个ˇ目的还有五个东南亚国家(柬埔寨、老挝、缅甸、泰国和越南)。各成员在谅解备忘录中同意在麻醉品管制ˇ目和计划中进行合作。2001年8月ˇ泰国、缅甸、老挝和中国的高级官员在北京开会讨论加强地区合作的途径ˇ以打击毒品贩运和前体化学品的转运。中国和老挝继续合作打击包括毒品走私在内的跨国犯罪。中国继续支持让缅甸和老挝农民耕种替代作物的计划和在与云南省接壤地区减少需求的努力。中国加入了东盟和中国对危ˇ麻醉品采取合作行动(ACCORD)的计划ˇ这一行动计划是由东盟同联合国国际麻醉品管制署共同制定的ˇ共有四个主要目标ˇ在社区中提高公民对毒品的危ˇ性的认识ˇ采取减少需求的有效措施ˇ强化法治和执法合作ˇ以及通过另辟发展途径和根除措施来取缔非法毒品。中国还加入了"六加二"麻醉品管制机制ˇ该机制的成员还有伊朗、巴基斯坦、塔吉克斯坦、土库曼斯坦、乌兹别克斯坦、俄罗斯和美国。
IV. 美国的政策措施和ˇ目
双边禁毒合作在2001年进一步增加。中国和美国官员在进行跨国调查ˇ交流关于ˇ存和新生威胁的信息以及提高中国执法能力等方面ˇ继续密切合作。
公安部禁毒官员参加了在泰国曼谷国际执法学院举办的培训班ˇ如禁毒单位指挥员培训班、拦截运输培训班和麻醉品管制局(DEA)为法医人员组织的培训班。2001年ˇ中国有关当局曾多次ˇ美国ˇ应部门提供毒品样本。
前景ˇ尽管有上述进展ˇ但是美中两国在管制麻醉品领域中的合作仍然大大有待发展ˇ特别是扩大和加强有关毒品情报方面的合作。美国已提出建议ˇ定期举行双方禁毒工作官员会议以讨论共同感兴趣的具体问题和目标ˇ但至今在这一方面进展甚微。美国还将继续鼓励中国提供更多缴获的毒品样本。美国将一如既往继续监督缅甸海洛因在中国的转运以及非法贩运甲基苯丙(月+安)活动在中国呈爆炸性增长所构成的威胁。
(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