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国务院发言人在1月24日的新闻发布会上接受新闻记者就中国有关实体因ˇ伊朗转让敏感设备和技术而受到美国制裁一事提出的问题。下面是国务院发言人办公室稍后回答提问的文字稿。
美国国务院
发言人办公室
即刻发表
2002年1月25日
在2002年1月24日每日新闻发布会上接受的提问
中国ˇ根据《防止ˇ伊朗扩散法》对中国有关实体实行的制裁
问ˇ你能否谈谈《联邦政府纪事》公布的对两个中国公司和一名个人进行制裁的ˇ情ˇ
答ˇ2002年1月16日ˇ美国根据2000年《防止ˇ伊朗扩散法》对两家中国公司和一名中国公民予以制裁。中国的有关实体是ˇ黎阳化学设备公司、中国机电设备进出口公司和Q. C. 陈。(我们无法评论Q. C. 陈是否与那两家公司有关系或有何种关系。)
这ˇ决定在2002年1月24日的《联邦政府纪事》上公布。制裁的有效期将持续到2004年1月15日。
对中国有关实体实行制裁是因为他们自1999年1月1日以来ˇ伊朗转让了受到"澳大利亚集团" (AG)管制的敏感设备和技术。"澳大利亚集团" 是一个由33个国家组成的防扩散机制ˇ力图防止化学和生物武器的扩散。
该ˇ法律不要求对接受设备和技术的实体实行制裁ˇ因此这ˇ决定没有提及伊朗有关实体的名称。
对这三个中国有关实体实行制裁的措施是ˇ
★ 任何美国政府部门和机构不得ˇ这三个中国有关实体采购任何物品、服务或技术ˇ或同他们签订任何采购物品、服务或技术的合同ˇ
★ 任何美国政府部门和机构不得ˇ这三个中国有关实体提供任何协助ˇ
★ 这三个有关实体无资格参加美国政府的任何援助ˇ目ˇ
★ 禁止美国政府ˇ这三个中国有关实体的任何一个出售列入《美国军品清单》的任何ˇ目ˇ受《出口管理法》管制的任何防务用品、防务服务或设计以及工程服务的出售均应终止ˇ
★ 不得签发ˇ这三个有关实体转让受《1979年出口管理法》或《出口管理条例》管制之物品的新的许可证ˇ已有的许可证应暂时取ˇ。
虽然法律规定了豁免条款ˇ但我们不认为对此案实施豁免是恰当的。
Q. C. 陈已经受到美国的制裁。根据1991年的《管制化学与生物武器和ˇ除化学与生物战争法》ˇ他是于1997年5月因故意通过转让制造化学武器的前体化学品和/或与化学武器ˇ关的生产设备和技术ˇ伊朗化学武器ˇ目提供物质援助而受到制裁的7个中国有关实体之一。这ˇ制裁目前仍然有效。
多年来我们一直ˇ中国政府表示我们对中国具体的有关实体ˇ伊朗化学武器ˇ目提供援助的关注。Q. C. 陈是我们一再提出的事例之一。中国已事先经外交途径获知我们最近的制裁决定ˇ我们无法ˇ谈我们就这个问题进行的联系。
(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