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挝(二列)
老挝是人口贩运的始发地。虽然一些青年男子也是受害者ˇ但大部份受害者为年轻女子。他们绝大多数被贩运到泰国ˇ一小部份被贩运到中国。估计每年有2万老挝人进入泰国。他们听信招聘人欺骗性的许诺ˇ自愿越过国境寻求就业机会。但是许多人一旦到达目的地ˇ就ˇ入被契据束缚和强制工作的境地ˇ大部份成为性剥ˇ的对ˇ或者在血汗工厂做工。
老挝政府尚未达到最低标准。尽管如此ˇ政府不顾严重的资源ˇ制ˇ采取了一些步骤制止贩运活动。政府为保护儿童投入资源ˇ并且在劳工与社会福利部成立了一个小组ˇ努力制止人口贩运活动。在老挝虽然有禁止拉皮条、绑架和奴役的法律ˇ但没有专门针对禁止贩运的法律。由于缺乏训练ˇ老挝大部份法律的执行情况时好时坏。被遣返的贩运受害者在返回后ˇ时常在他们本地得到改造。然而ˇ政府有时以非法离境为由对他们提起诉讼。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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