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续1)
◆对宗教自由的ˇ制
在本报告涵盖期内ˇ政府对宗教自由和意识自由的尊重不如以前ˇ特别是对一些没有登记的宗教团体和法轮功等信仰团体而言。政府加紧了对法轮功和其它各种"邪教"的镇压。全国性打击法轮功运动造成的气氛殃及全国很多地区未登记的教会、寺庙和清真寺。政府往往把不受其管理的宗教集会或团体看作是对其权威的潜在挑战。在本报告涵盖期内ˇ政府还采取了行动ˇ压制在其控制范围外发展得规模过大或采纳被它认为威胁"国家安全"的信仰的家庭祷告活动。警方查封了"地下"清真寺、寺庙和神学院以及大量天主教教堂和新教"家庭教会"ˇ其中很多教会有ˇ当规模的信徒、财产、资金来源和网络。政府还取缔了被它认为是"邪教"的宗教团体。一批数量不明的宗教祷告场所和路边神祠遭到破坏ˇ主要是在温州。
总的说来ˇ有关允许在政府批准的场所内基本不受约束地开展非政治性宗教活动的基本政策没有改变。官方的ˇ息来源、宗教神职人员及官方批准的和 "地下的"宗教祷告场所的信徒都报告说ˇ中国宗教信徒的人数继续增长。虽然一般说来政府并不试图公开压制信教人数的增长ˇ但力图对宗教团体实施控制和管理ˇ防止在政府和共产党控制范围外有团体或权威兴起。政府对登了记的宗教团体的神职人员或领袖提出要求ˇ例如ˇ要求他们必须公开支持政府的政策ˇ或要求他们声讨法轮功。
政府只正式准许隶属于天主教爱国会或(新教)三自爱国运动委员会/中国基督教协会的教会合法活动。政府对佛教和道教这些被认为是中国传统宗教的容忍度要超过对基督教的容忍度。这些宗教受到的ˇ制要少于其它被承认的宗教。但是ˇ随着这些非西方宗教近年来的迅速发展ˇ政府ˇ示出日益担心和施加新ˇ制的迹ˇˇ特别是对综合教派(即融合多种宗教信条的教派)的ˇ制。
1999年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根据《刑法》第300条通过取缔包括法轮功在内的所有被政府确定为"邪教"的团体。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也为把ˇ行《刑法》用于法轮功提供了"说明"。《刑法》随后被付诸实施。它规定ˇ对"扰乱社会治安"或散发印刷品的"邪教"成员应判处3至7年的有期徒刑。《刑法》规定ˇ邪教领袖和从事吸收新成员活动的人可被判处7年或7年以上的有期徒刑。
在本报告涵盖期内ˇ政府继续ˇ制法轮功。在整个年度ˇ因修练法轮功ˇ承认自己信仰法轮功或仅因拒绝谴责法轮功或其创始人而受到刑事、行政或非正规司法惩处的个人不下数千例。
当局和专家还撰写大量文章把不进行登记的宗教团体及法轮功等"邪教"的产生说成是西方破坏中国政府的阴谋之一。2月间ˇ中国宗教研究协会副会长张信英(音译)说ˇ"邪教"的产生是由于"一些别有用心的人"经常滥用"宗教自由"的观念。中国高级领导人在谴责法轮功的场合也说过类似的话。
当局还继续对ˇ功、国功、中功等其它被视为"邪教"的团体实行镇压。据报导ˇ其中有些团体的人数可与法轮功ˇ比。
政府继续、并且在有些地方加强了执行1994年国务院及其后地方规定的全国性行动ˇ即要求所有宗教活动场所必须ˇ政府宗教事务管理局登记ˇ并接受官方"爱国"宗教组织的监督。地方当局处理未登记宗教团体的做法差异很大。在某些地区ˇ政府对宗教活动实施最低程度的管理ˇ登记或不登记的教会受到当局大致ˇ同的对待ˇ两者公开同时并存。在这类地区ˇ很多宗教团体成员两类教会的祷告活动都参加。在另一些地区ˇ特别是有ˇ当大量的经批准和未经批准的宗教活动的地方ˇ地方实施的条例要求对宗教进行严格监督ˇ当局对未经登记的教会及其成员采取了严厉措施。有关的实施条例、地方工作报告及其它党政文件继续要求官员大力执行政府对未登记教会的政策。
据中国北部和中部地区ˇ特别是北京、河南、河北、陕西和山西的地下新教基督徒和天主教徒的报告ˇ当局加强了强迫他们进行登记的工作。公安部门继续企图迫使一个叫作"呼喊派"的地下福音传道者教会停止活动。这个教会是1949年前当地一个新教团体的分支。不过ˇ南方广东省在2000年早些时候对家庭教会一度进行骚扰后ˇ到当年下半年情况稍有好转。1999年末期到2000年初发生在福建省的骚扰地下天主教会的情况在本报告涵盖期内逐渐减少。
在这一年内ˇ地方官员毁掉了一些未登记的宗教祷告场所。2000年后期ˇ在浙江省中部沿海城市温州ˇ当地官员拆除或封闭了数量不明的未登记的祷告场所。据非政府组织报告ˇ数以百计的祷告场所被捣毁。地方官员声称ˇ他们拆除教堂是城市重建规划的一部份ˇ同时也是为了打击未经登记的宗教活动场所。但是ˇ至少在一个被拆教堂ˇ场张贴的政府布告称ˇ拆除该教堂是为了执行政府的反邪教法。当局坚称ˇ经正当程序进行过登记的宗教祷告场所将在另址重建。但是ˇ观察人士指出ˇ一些被拆除的教堂和寺庙并不在城市重建区内ˇ其中很多建筑物已有50多年的历史。此外ˇ地方当局还拆毁了数以千计的民间宗教的地方神祠。
有报告说ˇ尽管信教人口迅速增加ˇ但是即使是五种得到正式承认的宗教要登记新的祷告场所都很困难。政府修复或重建了在文化大革命期间遭破坏或被拆毁的教堂、寺庙、清真寺和修道院ˇ并准许部份神学院重新开放ˇ然而修复情况在各地不尽ˇ同。但是ˇˇ有的寺庙、教堂和清真寺的数量大大少于35年前。有些观察人士认为ˇ注册的教会缺乏条件充份的聚会场所是造成参加家庭教会和"地下"教会活动的人数迅速增加的原因。
很多以家庭成员及亲友为主参加的家庭聚会进行类似家庭读经会的活动ˇ只要规模不大ˇ不招人耳目ˇ当局不加以干预。但据报告ˇ如果参加家庭聚会的信徒过多ˇ专为进行宗教活动而安排使用设施ˇ或与其它未经登记的教会团体建立联系ˇ这些家庭聚会就会遇到麻烦。但是ˇ华南地区政府官员对地下天主教和新教团体的骚扰在2001年有所减缓。
有报告说ˇ在某些地区ˇ地方宗教事务局官员至少部份出于经济原因对教会进行骚扰。例如ˇ有关规定要求地方当局要ˇ经登记的教会团体提供土地ˇ因此有些地方官员可能通过拒绝登记而回避提供土地。如果地方当局ˇ得到教堂所在处的土地ˇ经批准的教会也可能遇到麻烦。还有报告说ˇ除了不让教会登记以外ˇ宗教事务局官员还ˇ所辖地区的教会索取非法"捐助"ˇ以此增加额外收入。
政府准许数量有ˇ的天主教和新教神学院学生、穆斯林和佛教的教职人员出国在宗教研究领域进行深造。在多数情况下ˇ这些训练计划的资金由国外机构提供。无论是得到正式承认或未获承认的基督教教会都面临需要培养神职人员以跟上教会人数发展的问题。由于从1955年到1985年期间对宗教所实施的ˇ制ˇ这段时间内官方教会没有委任过新的神甫或其他神职人员ˇ大部份神甫和牧师是在1955年前或1985年后培养的。35岁到65岁年龄段缺少神职人员的情况最为严重。据报导那些被认为过于独立的教会被ˇ减了预算。由于政府的禁止ˇ未经批准的教会在培训神职人员和选派学生去海外深造方面面临尤其严重的问题ˇ很多神职人员仅仅受过有ˇ的不充份的培训。大部份宗教机构依靠自己的资源。宗教机构往往经营副业ˇ出售宗教物品ˇ有时从事纯粹的商业活动ˇ如经营餐馆。信徒ˇ本教区捐款的做法在天主教徒和新教徒中都很普遍。有时ˇ国家出资修理有文化和历史价值的寺庙或神祠ˇ但是ˇ有些报告说ˇ政府资金只拨给已登记的教会ˇ取决于其对教会独立程度的看法。
1999年ˇ共产党中央委员会发出一个文件ˇ要求有关当局加强对官方承认的天主教教会的控制ˇ而对天主教地下教会ˇ如不服从政府的控制ˇ则予以清除。中国天主教爱国会加紧对天主教地下主教施加压力ˇ要求他们加入官方教会ˇ当局不与教会领袖商量就重新调整了教区。 政府还没有同罗马教廷建立外交关系ˇ梵蒂冈在中国没有代表。由于政府不准许官方天主教会承认教皇在宗教信仰和伦理事务上的权威ˇ而很多天主教徒认为这是否认天主教的基本信条ˇ因此他们拒绝加入官方的天主教会。同时ˇ官方天主教会神甫在被教友问到应该遵循天主教在节育问题上的教义还是遵守国家的计划生育政策的问题时十分为难ˇ在讨论堕胎问题时的情形尤其如此。
梵蒂冈和中国政府之间的紧张关系导致中国天主教内的领导地位问题ˇ即ˇ一些主教得到梵蒂冈秘密任命(或事后得到梵蒂冈秘密批准)ˇ而其他一些主教未得到过梵蒂冈的任命或批准。虽然中国当局和梵蒂冈当局都表示愿意就关系正常化达成协议ˇ但围绕教皇在选主教中的作用和"地下"天主教神职人员地位等方面的问题使双方无法就实ˇ这一目标取得进展。有些"地下"天主教神甫表示不愿接受未经梵蒂冈批准而就任的主教。力求得到教皇非正式批准的一些新被提名的主教往往发ˇ自己与其他支持中央政府的教会领导人发生分歧ˇ后者坚持认为新主教应由没有被梵蒂冈承认的高级主教委任。
政府对罗马教皇2000年10月1日为120名与中国有关的 ˇ 包括很多在义和团叛乱期间被杀的人封圣提出谴责ˇ那些在神学院任职的神甫或主教如果不对政府的做法表示公开支持则受到处罚。由于封圣日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周年纪念日ˇ政府把此视作侮辱。随着2000年政府与梵蒂冈分歧的加剧ˇ据一些可靠的报告说ˇ政府批准的北京天主教神学院强迫大部份学生上政训课ˇ以此取代神学课。一些在这场分歧中支持梵蒂冈的神学院学生以退学行动表示反对。此外ˇ在政府批准的西安神学院院长批评中国政府在与梵蒂冈分歧中的立场以后ˇ该神学院的外国教员被迫离开中国。但是ˇ其它神学院的很多天主教教员继续任教。
在有些地区ˇ穆斯林社区非常活跃ˇ但政府对穆斯林社区所关心问题的重视程度不一。在出ˇ民族动乱的地区ˇ特别是在新疆的中亚穆斯林(尤其是维吾尔族)中间ˇ官员继续ˇ制建造清真寺。但是ˇ在其它地区ˇ特别是在历来由非中亚回族聚居的地区ˇ宗教场所的建筑和改造工程ˇ当多。从1997年开始直至2000年ˇ新疆发生了一系列的暴力事件ˇ包括据报导发生在新疆和全国其它地区的一系列爆炸事件ˇ这些事件被称为是维吾尔族分离主义分子所为。为此ˇ警方大力打击被指控支持新疆自治区的分离主义的穆斯林宗教活动和宗教祷告场所。
但是ˇ共产党和政府的省级官员还不断要求加强对宗教事务的管理和政教分离。例如ˇ官方《新疆法制日报》2000年报导说ˇ近年来ˇ拜城ˇ的一个ˇ发ˇ有"宗教干预"司法、婚姻和计划生育事务的情况。为此ˇ当局开始举办每月一次的宗教人员政治学习班ˇ并开始更大力ˇ制对18岁以下青少年的宗教教育。此外ˇ他们还要求每个清真寺都记录每天活动参加者的人数和姓名。官方《新疆日报》2000年报导说ˇ伊宁ˇ审查了420个清真寺的活动ˇ并实施了把少数民族干部与清真寺挂钩的制度ˇ以便提高对"非法宗教活动"的警惕。这篇报导说ˇ这个ˇ坚持不懈的宣传工作使24名妇女摘掉了面纱ˇ提高了"文明"水平。报导说ˇ这ˇ教育运动还促使以伊斯兰教订婚仪式非法结婚的穆斯林年轻夫妇申请合法的结婚证书。
西藏自治区以外的藏族佛教徒从事宗教活动的自由一般看来有所增加。外交官员曾经看到包括达赖喇嘛在内的多名西藏宗教人物的画ˇ在四川、青海和甘肃的部份地区公开展示。在西藏自治区以外的藏族聚居区寺院的住持和僧侣说ˇ与西藏自治区的佛教徒ˇ比ˇ他们从事拜佛和修行活动的自由要大些。但是ˇ2001年6月ˇ中国当局下令数千名僧尼离开位于四川省甘孜藏族自治州的喇荣噶尔佛法修习营(又称色达佛学院)。为不让他们返回ˇ很多住所随后被拆毁。有多达7千名僧尼ˇ包括大约1千名汉族僧尼ˇ居住在色达ˇ而在举行特别传经活动期间ˇ当地人数增至1万人以上。当局宣布ˇ2001年10月以后ˇ只有1千4百人能继续留在那里。西藏信息网报告说ˇ很多僧尼在被赶走时ˇ被迫签署了含有三方面内容的文件ˇ保证不再回来ˇ谴责达赖喇嘛ˇ保证执行政府的政策。色达佛学院创始人、富有感召力的德高望重的佛教导师堪布晋美彭措身体健康状况很差ˇ近乎失明。截至本报告涵盖期结束时ˇ他仍然下落不明。(关于政府在西藏自治区内ˇ制佛教的情况ˇ见本报告的西藏附件。)
在越来越多的地区ˇ当局对外国人从事宗教活动日见宽容。从1995年以来ˇ北京外国犹太教徒每周一次的祷告活动未曾被中断ˇ犹太教赎罪日的宗教活动也已被允许持续了15年以上。上海的犹太教徒获得当局准许举行过多次宗教仪式ˇ最近一次于2001年4月在上海一个具有历史意义的犹太教堂内举行ˇ这个教堂已经被修复为一座博物馆。地方当局保证在重大宗教节日时仍将酌情批准使用这个教堂。耶ˇ基督后期圣徒教会(即摩门教会)在中国的一些城市定期聚会ˇ但其成员严格ˇ于外国侨民。
当局准许政府批准的宗教组织维持不受"外国支配"的国际联系。对何谓"支配"并未具体释义。于1994年颁布、并于2000年9月进一步补充的规定将很多涉及外国人的ˇ行规章立为法规ˇ其中包括禁止外国人劝人入教。然而ˇ当局一般来说允许外国公民ˇ其他外国人讲道ˇ携带自用的宗教用品入境ˇ应注册宗教组织的邀请在教堂、清真寺和寺庙ˇ中国公民布道、讲经。法律禁止外国人进行传教活动ˇ但是ˇ目前在中国高等院校教授英语和其它外语的外国基督教徒如果保持低调ˇ可以几乎不受当局干扰地公开宣称自己信仰的宗教。中国各地有很多基督教团体同地方官员建立了密切的关系ˇ在有些情况下ˇ还开办学校和老人院。此外ˇ华中地区僧侣办的私立学校和孤儿院还设置了面ˇ青少年的职业培训课程。
随着中国基督教徒人数的增加ˇ对《圣经》的需求也ˇ应增加。2000年ˇ一家与海外基督教组织合资开办的印刷公司庆祝了自1987年开办以来印刷的第2,500万册《圣经》。这个组织印刷了布莱叶盲文及朝鲜族、景颇族、(人+栗)僳族、拉祜族、苗族和瑶族等少数民族文字版本的《圣经》。《圣经》虽可在有些书店出售ˇ但总体来说并非容易买到ˇ个人也不能直接ˇ出版社订购。但是ˇ在大多数被正式承认的教会可以买到《圣经》ˇ很多家庭教会成员在那里顺利购买《圣经》。然而有些地下基督教徒在官方批准的教会买《圣经》时会犹豫ˇ因为在那里买《圣经》有时会开收据ˇ从而留下姓名。外国专家证实经常出ˇ《圣经》供应短缺ˇ主要是由于ˇ村地区的运输困难。随着分发渠道的改进ˇ《圣经》短缺的情况已有所改善ˇ包括家庭教会获得《圣经》的情况。海关人员继续监督ˇ中国境内"偷运"《圣经》和其它宗教品的情况。据可信报告说ˇ当局在突袭家庭教会时有时没收《圣经》。
法律并不禁止信仰宗教的人担任公职ˇ但是ˇ大多数有权势的政府职位都为党员所专有ˇ而共产党官员说ˇ党员身份和宗教信仰是不ˇ容的。几乎所有高级政府职位和国有企业和组织的高级职位也必须由党员担任。据报导ˇ自1995年以来ˇ共产党发出过两份通知ˇˇ党员下令不准信仰宗教ˇ并下令开除参加宗教组织的党员ˇ无论是公开的还是秘密的宗教组织。包括国家主席、中共总书记江泽民在内的共产党高级官员还曾说过ˇ党员不能信教。例如ˇ2000年10月ˇ新疆党委书记王乐泉ˇ党员重申ˇ"各级干部都应自觉坚持马克思主义无神论ˇ不信教ˇ不参加宗教活动。"据称ˇ有穆斯林因为在工作时间祈祷而被开除政府公职。人民解放军的普通兵役条例明确规定ˇ军人"不得参加宗教迷信活动。" 此外ˇ党员和人民解放军军人因信仰法轮功而被开除党籍、军籍。
虽然如此ˇ但据政府官员说ˇ很多共产党地方官员参加某种形式的宗教活动ˇ在某些地区ˇ参加宗教活动的共产党官员多达20-25%。大部份进行宗教活动的官员是佛教徒或信奉民间神灵。党外宗教界人士通常以所在地区选民的文化和教育事务代表的身份参加国家和地方政府组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有几位宗教界领袖ˇ包括一位西藏"活佛"、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副主席帕巴拉·格列朗杰。在由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协商论坛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中也有宗教团体的代表。政协是政府的政策咨询机构。
政府在学校里进行无神论教育。有关法规规定ˇ未成年人不得接受宗教教育。但是ˇ不同地区在这ˇ规定的执行方面有极大的差别ˇ在某些地区ˇ大批年轻人参加经登记或未经登记的宗教场所的宗教祷告活动。经批准的宗教组织管理地方圣经学校、54个天主教和新教神学院、9个培养伊玛目和伊斯兰学者的学院以及佛学院。在这些学院受教育的学生必须"政治可靠"ˇ所有毕业生必须通过神学和政治考试才能成为神职人员。有些维吾尔族穆斯林青年在国外的穆斯林宗教学校学习。政府声称ˇ在新疆有政府资助的10所提供伊斯兰高等教育的院校以及2所伊斯兰学校。
◆对宗教自由的侵犯
在本报告涵盖期内ˇ未经批准的宗教和信仰团体受到比过去更严密的审视ˇ在很多情况下遭到严厉的压制ˇ尽管经官方批准并受政府控制的宗教活动基本上未受影ˇ。虽然中央政府对宗教自由的官方政策并无重大改变ˇ但是持续不断的打击法轮功和其它"邪教"的运动ˇ加上高级领导人经常强调必须"加强宗教工作"的讲话ˇ不可避免地间接产生影ˇ。
警察打死了一些宗教信徒。12月ˇ六名欲前往阳信ˇ抗议当地反穆斯林活动的回族穆斯林被山东省人民武装警察打死。中央政府当局迅速采取行动ˇ处罚了几名地方官员并下令召开一系列座谈会讨论互ˇ包容的问题。当地穆斯林领导人对政府的干预公开表示感谢ˇ但当地回族和非回族居民之间的关系仍然紧张。
在有些地区ˇ公安当局以威胁、拆毁未登记房产、勒索"罚款"、审讯、拘留等方式ˇ有时还施行拷打和酷刑ˇ来骚扰非官方宗教人士及信徒。当局尤其骚扰在北京市和河南、山东两省的非官方宗教团体 ˇ 这些地方的新教徒人数在迅速增长ˇ以及在非官方天主教教徒中心河北省的非官方宗教团体。
参加未经批准的宗教团体的行为被划为扰乱社会治安罪。根据《中国法律年鉴》ˇ从1998年到1999年ˇ以扰乱社会治安罪被逮捕的人数从7万6千5百人激增至9万多人。大部份专家认为ˇ这类犯罪案例之所以会大幅增加主要是因为政府从1999年中期开始对法轮功等气功团体、福音会基督教团体、地方佛教团体 ˇ 如门徒会和观音法门、新教家庭教会和秘密的罗马天主教会进行严厉打击。未经批准的宗教团体的领袖更是经常遭到骚扰、审讯、拘留和肉体折磨。例如ˇ2000年8月ˇ江苏公安逮捕了一个气功团体领袖沈昌ˇ指控他逃税并组织扰乱社会治安的集会。宣扬政府允许范围以外的信条(如世界末日或圣战即将来临)的宗教团体ˇ或是具有富有感召力的领袖的宗教团体往往会受到特别严厉的骚扰。有些观察人士把其中有些宗教团体宣扬非正统信条归因于神职人员未受过良好训练。其他观察人士承认ˇ有些人可能利用人们对宗教的兴趣为个人谋利。
有些新教家庭教会在2000年中期报告说ˇ警方突袭祷告活动和拘捕教会成员的情况比前些年更为频繁。2000年8月初ˇ警方拘捕了湖北省广水市一个地下新教教会的31名成员。一个星期以后ˇ河南省一个地下新教教会的12名成员被捕。2000年8月下旬ˇ总部设在河南省方城市的一个家庭教会的130名成员遭警方逮捕ˇ原因是他们与一个新教团契组织的3名美籍成员一起举行了祷告活动。
地方当局还通过司法程序以外的方式惩处未注册的宗教团体的成员。很多教徒被拘留、关押。由公安和地方当局组成的非司法性小组可以用行政手段处罚公民ˇ将其判处在类似监狱的劳动教养所内进行长达三年的劳教。新教家庭教会领袖徐永泽的同事秦保才(音译)和穆盛(音译)继续在劳教所被劳教。政府1997年发表的宗教信仰自由状况白皮书说ˇ徐永泽煽动宗教狂热ˇ宣扬世界末日将临ˇ要求信徒连续多天在公共场所恸哭。这个宗教团体的成员否认这些指控。
在拥有全国天主教徒约半数的河北省ˇ未经批准的天主教会成员与地方当局之间继续发生摩擦。据了解ˇ河北省当局强迫很多地下神甫和教徒参加爱国会ˇ否则他们面临各种惩罚ˇ如罚款ˇ解雇ˇ不时遭拘押ˇ在某些情况下ˇ其子女不得上学。有些天主教徒被迫躲藏起来。据信徒报告于1997年被捕的天主教主教苏志民至今下落不明ˇ尽管国际社会再三询问他的情况。河北地下天主教ˇ息来源说ˇ他仍然在押ˇ而政府否认对他采取过"任何强制措施"。据可靠ˇ息来源说ˇ安树新主教、张纬柱主教、崔新刚神甫和王全军神甫在河北受到拘押。据几个非政府组织说ˇ一些天主教神甫和非专职神职领袖在本报告涵盖期间遭受过殴打或其它虐待。上海地下天主教主教范忠良仍然受到监视ˇ行动经常受到ˇ制。据报导ˇ1998年从劳教所获释的天主教主教曾景牧于2000年9月在江西被捕ˇ但政府否认这些报导。当局于棕榈主日在北京拘押了地下主教石恩ˇˇ但后来他们说他已被释放。2000年2月10日ˇ在福建省福州市ˇ大批警察逮捕了地下天主教主教杨树道。政府否认这位高龄主教被拘押ˇ在答复正式询问时ˇ他们说ˇ他是在接受医疗。到本报告涵盖期的截止期ˇ没有关于这位主教的下落和健康状况的新情况。
据一些报告说ˇ2001年初春ˇ政府加紧对法轮功全面的严厉打击。从政府1999年取缔法轮功以来ˇ仅仅因为练习法轮功或持有法轮功材料就足以使法轮功修练者遭受从解雇到监禁等各种程度的惩罚。有些法轮功成员在被拘押期间受到酷刑虐待ˇ有些人死亡。
1999年7月ˇ政府正式宣布法轮功为非法ˇ并对法轮功展开了全国范围的镇压。全国数以万计的法轮功信徒遭逮捕并被拘留多天ˇ常常被关在条件恶劣而且拥挤的露天体育场ˇ没有足够的食品、水和卫生设施。很多法轮功修练者遭到解雇ˇ或被大学开除ˇ法轮功成员继续在工作和教育机会方面受到歧视。"扰乱社会治安"或散发法轮功出版物的法轮功成员可被判处三到七年徒刑ˇ而其领导人则可被监禁七年或七年以上。
虽然绝大多数被拘押的法轮功成员后来获得释放ˇ但被政府确定为"骨干分子"的人则受到特别严厉的处置。2000年8月ˇ宗教事务局局长说ˇ有151名法轮功成员被宣判犯有泄露国家机密和制造动乱等罪行。虽然有一、二十名法轮功成员以"危害国家安全"的罪名被判徒刑ˇ但1999年以来大多数被中国法院判刑的法轮功成员的罪名是较轻的"组织或利用邪教破坏执法"罪。据一些人权组织估计ˇ有多达300名的法轮功修练者因参与法轮功活动而被判处长达18年徒刑。根据当地的新闻报导ˇ11月ˇ数人因被控印刷和分发法轮功材料在辽宁省被捕。但是ˇ对绝大部份法轮功修练者进行的是行政惩罚。虽然不可能获得被送进劳教所的确切人数ˇ但这个数字达数千人。还有一些法轮功修练者则被送进专为不肯自愿放弃信仰的法轮功修练者设立的"康复"设施。
据法轮功提供的情况ˇ数以百计的法轮功修练者被关进精神病院。有大量关于信念坚定的法轮功修练者被关进精神病院的可靠报告。
公安人员在拘留参加和平抗议活动的法轮功成员时经常使用过度的武力ˇ即便对上了年纪或带着幼童的法轮功成员也是如此。在本报告涵盖期内ˇ有关于法轮功修练者遭警察和其他保安人员虐待乃至遭到杀害的大量可信报告ˇ警察的虐待形式包括殴打ˇ关押在恶劣环境中ˇ以及施以酷刑(如用电击或戴脚镣手铐并绑在钢链上)。来自多种来源的报告说ˇ自1997年以来ˇ有大约100多名法轮功信徒在遭警察关押期间死亡ˇ有报告说ˇ很多死者身上有遭受过毒打和酷刑的痕迹。报告说ˇ另有一些人未经亲属验尸即遭火化。据一个非政府组织报告ˇ2000年7月的头两个星期ˇ法轮功修练者李再吉和王佩声在拘押期间死亡。6月16日ˇ几名法轮功信徒不明不白地死于黑龙江省哈尔滨市的万家劳教所。
法轮功修练者继续为摆脱政府对他们自由集会权利的ˇ制ˇ特别是在北京ˇ而抗争。但是ˇ在本报告涵盖期内ˇ法轮功个人或小团体在天安门广场举行抗议活动的次数大为减少。在全国各地ˇ示威活动也仍有发生。多数抗议活动规模很小ˇ持续时间很短ˇ因为任何人只要承认或看上去ˇ是法轮功修炼人都会立即遭到实力增加了的公安部队人员的迅速、有时是暴力的拘捕。在政府取缔法轮功一周年的2000年7月22日的那个星期ˇ数百名在天安门广场举行和平抗议活动的法轮功修练者被拘押。10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庆日ˇ数百或许上千名不顾大量公安人员在场严密警戒而进行和平抗议的法轮功成员再次遭到逮捕ˇ广场也被迫一度关闭。此后ˇ政府把法轮功定性为企图颠覆国家政权的反动组织。10月26日ˇ在1999年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作出取缔法轮功等"邪教"的决定一周年之际ˇ在天安门广场又发生了一次大规模抗议活动ˇ据报导ˇ100多名法轮功修练者被拘捕。据称很多人遭到殴打。在此后几天内ˇ又有很多法轮功修练者在天安门广场被逮捕。
新闻报导说ˇ在1月23日发生5名据说是法轮功成员的人在共产党一次工作会议期间自焚的事件后ˇ政府大举逮捕尚未被拘禁的法轮功成员ˇ并批准展开反击法轮功的高压思ˇ灌输ˇ力图迫使人们放弃法轮功。有报告说ˇ政府下令街道委员会、各类国家机构(包括高等院校)和企业把所有人们所知的法轮功修练者送进反法轮功强化学习班。有报告说ˇ即使是那些没有参加抗议活动或用其它方式公开表明自己信仰的法轮功修练者也被强迫参加学习班。报告说ˇ在接受了几星期反法轮功的强化教育后仍拒绝放弃自己信仰的人被送进劳教所。在劳教所里ˇ有时发生用殴打和酷刑迫使他们放弃自己信仰的情况ˇ最活跃的一些法轮功修练者则被直接送进劳教所。有报告说ˇ这些手法最终导致大批法轮功修练者放弃法轮功。
当局还曾短暂地拘留外籍法轮功修练者ˇ然而至今仍不清楚当局是否知道被拘留者是外籍人士。例如ˇ11月23日ˇ法轮功修练者、美国永久居民滕春燕被指控ˇ外国人提供国家安全情报而受审ˇ据报导ˇ她是ˇ外国人提供有关政府打击法轮功行动的信息。12月12日ˇ她被判处三年劳教。4月25日ˇ有几名外国记者也因拍摄警察在天安门广场拘留法轮功示威者的照片而一度被拘留。外国游客也经常因摄下了(往往是无意的)法轮功成员被拘留的镜头而被没收胶卷和录ˇ带。
中央政府对付法轮功修练者最常用的手法是让地方官员、家属和雇用法轮功修练者的单位负责防止个人参加法轮功活动。在很多情况下ˇ法轮功修练者受到地方公安人员的严密监视ˇ他们的个人行动也受到严格ˇ制ˇ特别是在政府认为很有可能发生公开抗议活动的日子。
◆强迫改变宗教信仰
没有关于强迫改变宗教信仰的报告ˇ被绑架或被非法带离美国的未成年美国公民也没有遇到这种情况ˇ同时也没有关于政府拒不允许这些美国公民返回美国的报告。
第三节 社会的态度
在被正式承认的佛教、伊斯兰教、道教、天主教和新教五大宗教群体之间没有严重摩擦。但是ˇ在中国部份地区ˇ在登记和未登记的基督教会之间关系紧张。有报告说ˇ在官方承认的新教教会内部和家庭教会运动的内部都因教义问题存在着派系分歧ˇ在登记和未登记的新教教会内都有保守派系和较自由派系之分。据可信的报告说ˇ新教神学院的高级管理人员正试图把支持更接近原教旨主义教义的稍年轻教员从学校里清洗出去。站在这些高级管理人员立场上的人把这一行动的目的说成是为了保持以较自由和包容的方式对待教友。批评者则说ˇ高级管理人员脱离了更倾ˇ于原教旨主义的大多数中国新教教徒。在其它方面ˇ这两个派系平安共处。总的说来ˇ大部份中国人除了在节日期间前往庙宇或圣诞夜去教堂之外ˇ对占人口少数的宗教教徒的事务没有多大兴趣。藏族和维吾尔族等信教的少数民族受到社会的歧视ˇ但这种歧视并非完全基于对他们的宗教信仰。在历史上ˇ在汉族和信仰伊斯兰教的回族之间偶然也出ˇ过紧张关系。
第四节 美国政府的政策
国务院、美国驻北京官员以及驻成都、广州、上海、和沈阳的总领事馆一致努力ˇ促进中国扩大宗教自由ˇ既有针对性地从外部施加压力ˇ也对中国国内出ˇ的积极动ˇ给予支持。外交人员在与中国政府ˇ包括其负责宗教事务的官员ˇ进行的交往中ˇ始终敦促中央和地方当局尊重公民的宗教自由权利。每当出ˇ关于发生宗教骚扰和歧视、违反国际法和国际标准的可信报告ˇ美国官员都有力地提出抗议ˇ在有教徒遭到虐待的指控ˇ但情况不完全或所知情况有矛盾时ˇ则要求提供情况。同时ˇ美国官员ˇ中国领导人说明ˇ宗教自由能够使国家强大而不是遭受损害。美国大使馆和各领事馆还收集关于侵犯宗教自由的情况ˇ在中国宗教界同各式宗教领导人ˇ包括主教、神甫、官方承认的基督教牧师以及道教、穆斯林和佛教领导人ˇ保持广泛的接触。美国官员也同未得到官方承认的基督教会领导人及成员会晤。国务院与非政府方面进行的接触包括中国宗教问题专家、人权组织和美国的宗教团体。国务院通过国际访问者计划邀请一些中国宗教领袖和学者来美国实地了解宗教在美国的作用。美国大使馆还组织美国的宗教问题专家前往中国ˇ介绍宗教在美国生活和公共政策方面的作用。
1999年5月ˇ中国政府中止了美中官方双边人权对话。但今年7月ˇ美中两国已同意恢复人权对话。
然而ˇ政府官员有时拒绝与准备提出宗教自由或其它人权问题的美国使馆官员举行会晤。3月ˇ中国政府官员拒绝会见国务院国际宗教自由办公室的美国外交官。这两位外交官还是访问了中国ˇ但是ˇ中国政府不允许宗教界人士同他们会晤。同月ˇ独立政府机构国际宗教自由委员会的委员被拒绝签发访问中国会见有关官员的签证。尽管受到种种ˇ制ˇ华盛顿和北京两地的美国官员继续对侵犯宗教自由的个案提出抗议。国务院及驻华使馆都曾屡次抗议中国政府ˇ制宗教自由和意识自由的行动ˇ包括拆毁温州未登记的教堂ˇ逮捕法轮功成员ˇ镇压西藏喇嘛和新疆维吾尔族穆斯林ˇ以及逮捕基督教牧师和信徒。中国在宗教自由方面缺少改善是美国决定在2001年日内瓦联合国人权委员会年会上再度提出批评中国人权记录的一个重要因素。
2000年9月ˇ国务卿根据国际宗教自由法把中国列为因特别严重侵犯宗教自由而需特别关注的国家。
(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