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国安全理事会9月28日晚上一致通过一ˇ决议ˇ呼吁联合国成员国查禁恐怖主义分子的资金ˇ对恐怖主义活动的刑事调查提供全面合作ˇ并就涉嫌的恐怖主义活动和行动加强信息交换。
以下是联合国就这一决议发表的新闻稿ˇ
(全文开始)
安全理事会 SC/7158 第4385次会议ˇ2001年9月28日(晚)
安全理事会一致通过内容广泛的反恐怖主义决议ˇ
呼吁查禁资金并加强国际合作
(2001年)第1373号决议还设立了监督实施的委员会
安全理事会立场鲜明地重申ˇ谴责对9月11日在纽约、华盛顿哥伦比亚特区和宾夕法尼亚州发生的恐怖主义事件ˇ并于今晚一致通过了一个内容广泛、全面的决议ˇ其中包括打击国际恐怖主义的步骤和策略。
根据(2001年)第1373号决议ˇ安理会还设立了一个监督决议实施情况的安理会委员会ˇ并呼吁所有国家在从即日起的90天内报告他们为此而采取的行动。
根据决议文本ˇ安理会决定ˇ所有国家都应防止和查禁恐怖主义分子筹措资金的活动ˇ并对有意为这类行为提供并筹措资金的行为进行刑事惩处。那些从事或企图从事恐怖主义活动者ˇ或那些参与或帮助从事恐怖主义活动者ˇ以及那些代表恐怖主义分子的个人和实体ˇ他们的资金ˇ包括资产和经济来源ˇ都应被立即冻结。
安理会还决定ˇ各国应禁止其国民或在其领土上的个人或实体ˇ那些从事或企图从事、帮助或参与恐怖主义行为者提供资金、资产、经济来源以及金融服务或其它ˇ关服务。各国还应当不ˇ那些参与恐怖主义行为的实体或个人提供任何形式的支持ˇ采取必要措施防止恐怖主义行为的发生ˇ并不ˇ那些资助、策划、支持、采取或庇护恐怖主义行动者提供安全避难所。
根据决议的其它规定ˇ安理会决定ˇ所有国家都应禁止那些资助、计划、帮助或采取恐怖主义行动者使用他们各自的领土来达到这些反对其它国家及其公民的目的。各国还应确保任何参与资助、策划、准备或采取恐怖主义行动者以及任何参与支持恐怖主义行动者被绳之以法。它们还应确保国内的法律和规定把恐怖主义行为定为严重的刑事犯罪ˇ而且使这类行为的严重性在刑期上得到充份体ˇ。
安理会进一步决定ˇ各国应对有关资助或支持恐怖主义行为的刑事调查或刑事程序在最大程度上予以协作。各国还应通过有效的边境管制禁止恐怖主义分子及其组织的活动。
根据决议文本ˇ安理会还呼吁所有国家加强并加速交换关于恐怖主义分子的行动或行踪、伪造或假造证件、贩运武器和敏感材料、恐怖主义组织使用的通讯和技术以及拥有大规模毁灭性武器所造成的威胁的信息。
安理会还呼吁各国交换信息并ˇ互合作以防止和制止恐怖主义行动ˇ并对这种行动的实施者采取行动。各国应当成为有关的抗击恐怖主义国际公约和议定书的签字国ˇ并应尽快全面实施这些公约和议定书。
根据决议文本ˇ所有国家在给予要求庇护的人难民地位以前ˇ都应采取适当措施确保他们没有策划、帮助或参与恐怖主义行动。各国还应进一步确保难民地位不被恐怖主义行动的实施者、组织者或协同作案者所利用ˇ而且不应以所谓的政治动机为理由ˇ拒绝引渡被指控为恐怖主义分子的人。
安理会还指出一个值得注意的问题ˇ国际恐怖主义和跨国有组织犯罪、非法毒品、洗钱以及非法转移核、化学、生物和其它致命材料的活动有密切的联系。因此ˇ安理会强调有必要加强协调国家、区域、地区和国际间的努力ˇ以强化对国际安全所受到的这一威胁的全球性反应。
安理会重申有必要根据联合国ˇ章利用一切手段打击由恐怖主义行为造成的对国际和平和安全的威胁ˇ并表明采取一切必要步骤全面实施这ˇ决议的决心。
(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