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什总统已经通知国会ˇ他决定把1990年针对伊拉克的全国紧急状态令再延长6个月。这一紧急状态令授于总统对伊拉克政府施加经济压力所必须的广泛权ˇˇ总统可通过采取贸易制裁和冻结伊拉克政府资产的方式实施。
白宫于7月31日在华盛顿宣布了这一通告ˇ通告随后被送交国会并在《联邦记录》上公布。
根据《全国紧急状态法》的条款ˇ每6个月必须发出有关通告。如不宣布延长ˇ这ˇ法令即在8月2日以后失效。
促使总统做出这一决定的原因是ˇ他认为伊拉克政府仍继续从事敌视美国在中东的利益的活动。
下面是通告的全文ˇ
(全文开始)
白宫新闻秘书办公室
2001年7月31日
通告
继续实施针对伊拉克的紧急状态令
1990年8月2日布什总统发布12722号行政命令ˇ宣布全国紧急状态令ˇ以对付伊拉克政府采取的行动和政策对美国的国家安全和外交政策构成的不同寻常的威胁。根据1990年8月2日的12722号行政命令和1990年8月9日的12724号行政命令ˇ总统已对伊拉克实施贸易制裁并冻结伊拉克政府的资产。鉴于伊拉克政府仍继续从事敌视美国在中东的利益的活动ˇ1990年8月2日宣布的全国紧急状态令及1990年8月2日和8月9日采取的对付这一紧急状态的措施必须在2001年8月2日以后继续有效。因此ˇ根据《全国紧急状态法》202节(d)ˇ(见美国法典 50 U.S.C 1622 (d))ˇ我继续实施针对伊拉克的全国紧急状态令。
这个通告将在《联邦记录》上公布并送交国会。
乔治 ·W·布什
2001年7月31日于白宫
(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