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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宫新闻秘书办公室
2001年6月8日
有关美国-越南双边贸易协议的背景资料
"世界经济的发展取决于世界贸易。世界贸易的发展取决于美国的领导。美国将发挥领导作用 ˇ 使贸易更自由ˇ使我们自己以及世界的繁荣更广泛、更持久。" ˇ 乔治·W·布什总统ˇ 2001年5月29日
越南是目前同美国没有正常贸易关系的六个国家之一。这意味着越南进口到美国的产品不能得到几乎所有国家ˇ美国进口时所ˇ有的低关税待遇。
根据美国法律ˇ越南必须满足两个条件才能获得正常贸易关系(NTR)地位ˇ(1)越南必须签订一份双边商务协定ˇ国会也必须批准这一协定ˇ(2)总统必须确认越南遵守了有关移民规定的某些自由(通常被称为"杰克逊-瓦尼克"修正案)ˇ或每年对这些规定予以"豁免"ˇ以表示越南在这方面正在取得足够的进展。
2000年7月ˇ美国和越南签订了一ˇ双边贸易协定ˇ满足了给予越南正常贸易关系地位的第一个必要条件。有关这个协定的谈判从1996年开始。这个协定是自90年代在前任布什总统任期内开始的历时十年的美国和越南关系正常化进程中的一个重要里程碑。
根据1975年的法案ˇ同越南这样的国家的贸易协定应得到国会的迅速审议。国会在这个程序中决定是否批准一ˇ共同决议案ˇ决议案有不得修改的固定法律措辞。有关委员会对该决议案的审议时间最多为45个立法日。国会两院必须在其后的15个立法日内对该决议案投票表决。
自1998年以来ˇ越南每年在满足"杰克逊-瓦尼克"修正案的要求上获得豁免。豁免使越南有资格ˇ受由美国海外私人投资公司和进出口银行所提供的优惠。如果国会批准双边贸易协定ˇ越南还将有资格ˇ有正常贸易关系地位ˇ但需要每年延续。
根据贸易协定ˇ越南承诺ˇ美国商品、服务和投资开放市场ˇ并ˇ采纳世界贸易组织以及其它国际贸易和投资标准的方ˇ发展。该协定涵盖了六个主要方面ˇ工业和农业商品的市场准入、保护知识产权、服务的市场准入、保护投资、商务便利和透明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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