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和另外34个共同签署国在4月18日日内瓦联合国人权委员会上使针对缅甸军事统治者侵犯人权的决议案获得通过。
人权委员会成员国未采用正式投票而一致通过这ˇ关于缅甸的决议案。
支持这ˇ关于缅甸政府"蓄意侵犯公民、政治、社会和文化权利"的决议案的国家有阿尔巴尼亚、澳大利亚、奥地利、比利时、保加利亚、加拿大、塞浦路斯、捷克共和国、丹麦、爱沙尼亚、芬兰、法国、德国、希腊、匈牙利、冰岛、爱尔兰、拉脱维亚、立陶宛、卢森堡、马耳他、荷兰、新西兰、挪威、波兰、葡萄牙、罗马尼亚、圣马力诺、斯洛伐克共和国、斯洛文尼亚、西班牙、瑞士、土耳其、英国和美国。
该决议案要求仰光政权展开"与联合国机构ˇ包括人权机构的建设性对话ˇ以便有效地促进并保护缅甸人权。"
决议案还要求缅甸军事统治者允许联合国特别报告起草人在"无先决条件"的情况下返回缅甸进行实地考察以便"使他能够充份地履行使命"。
决议案表达了联合国人权委员会对缅甸统治者的"迫害民主反对派" 的 "系统政策" 的 "严重关注"。
它还对缅甸人权状况的恶化以及"持续的恶劣和蓄意侵犯人权的做法" 表示遗憾。
决议案就缅甸普遍存在的对少数民族社区的歧视对缅甸政府提出谴责ˇ歧视行为包括法外处决、强奸、折磨、虐待以及实行"强迫少数民族迁移"的系统计划。
决议案还批评仰光统治者虐待妇女 ˇ 包括强迫劳动、贩运妇女、性暴力和性剥ˇˇ和虐待儿童 ˇ 包括招收儿童进入强迫性的劳动ˇ目和进行性剥ˇ。
(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