约翰ˇ马歇尔ˇ哈伦
(JOHN MARSHALL HARLAN)
根据ˇ法ˇ从法律上来看ˇ我们国家里不存在什麽上等、优越、 占统治地位的公民阶层。我们国家里没有种族等级制度。我国的ˇ法规定ˇ人不分肤色一律平等ˇ既没有也不允许在我们的公民中划分等级。
美国南北战争后ˇ原退出联邦的南方各州政府改组后再次加入联邦ˇ白人重新控制了南方的立法机构ˇ并通过了歧视黑人的法律ˇ实行种族隔离和种族歧视。1896年普莱西诉弗格森一案是对该法律的一次重大考验。在审理案件过程中ˇ联邦最高法院作出裁决ˇ维护路易斯安那州关于在铁路上对旅客实行种族隔离的法律。九名大法官中有八人认爲ˇ只要火车上爲白人和黑人提供的设备是平等的ˇ种族隔离就没什麽不对。多数人认爲ˇ“如果黑人要认爲强制性的种族隔离给黑人打上了‘下等人’的烙印ˇ这仅仅是黑人自己要这麽认爲ˇ而不是由于法律中的任何条款造成的。”最高法院的裁决使火车上“隔离但是平等”的做法合法化。由于大部分黑人被剥夺了选举权ˇ在政治上毫无权力ˇ分隔后的设备不平等ˇ也不可能平等。
约翰ˇ马歇尔ˇ哈伦(1833ˇ1911)是唯一的对该案裁决持不同看法的大法官。他因持强有力的不同政见ˇ尤其在有关黑人权利方面的不同政见而ˇ有名望。他对普莱西诉弗格森一案裁决的不同看法曾在二十世纪五十年代初期被美国全国有色人种协进会的律师们引用ˇ成功地在法律上抨击了美国的种族隔离政策。
……关于所有公民都ˇ有的公民权ˇ我认爲美国ˇ法不允许任何一级政府了解受法律保护ˇ有这些权利的公民的种族背景。每一个真正的人都有民族自豪感ˇ而且在适当的场合ˇ在不侵害同样受法律保护的其它公民权利的情况下ˇ他有权表露这种自豪感ˇ采取他以此爲准则认爲是适当的行动。但是ˇ当涉及到公民的权利时ˇ我认爲任何立法机构或法庭都不应该考虑公民的种族背景。事实上ˇ我们在此所涉及到的路易斯安那州的立法机构的做法不仅违背了联邦与州法律有关公民平等权利的规定ˇ而且还侵犯了美国境内每一个人都可以ˇ有的个人自由……
白种人认爲自己是美国占优势的种族ˇ而实际上白种人也确实在声誉、成就、教育、财富、权势各方面都占了优势。如果白人能够保持其伟大的传统ˇ坚持ˇ法所制定的自由平等的原则ˇ我并不怀疑白人将会一直保持优势。但是ˇ根据ˇ法ˇ从法律上来看ˇ我们国家里不存在什麽上等、优越、占统治地位的公民阶层。我们国家里没有种族等级制度ˇ我国的ˇ法规定ˇ人不分肤色一律平等ˇ既没有也不允许在我们的公民中划分等级。就公民权而言ˇ所有的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ˇ最卑贱的与最有权势的是同等的公民。当涉及到受本国最高法律保障的公民权时ˇ不论人们的社会背景或肤色如何ˇ我们的法律都把他们作爲公民看待。因此ˇ我感到十分遗憾。我们的最高法庭ˇˇ具有最高权威ˇ法解释权的机构ˇˇ作出了这种裁决ˇ认爲一个州可以以种族爲唯一的依据ˇˇ制公民ˇ受公民权。
专横地以种族爲依据ˇ在交通干ˇ上将公民隔离开来ˇ这种做法是对公民的强迫ˇ完全违背了ˇ法所规定的在法律面前公民自由平等的原则ˇ这是法律所不允许的。假如白人和黑人在爲大家共同利益而兴建的铁路干ˇ上混在一起会导致某些弊端的话ˇ这种弊端也比州立法机构以种族爲依据ˇˇ制公民行使公民权所造成的弊端要少得多。我们自映我国人民比其它各国人民ˇ有更充分的自由ˇ可是ˇ我们的自吹很难与我们目前的法律状况ˇ吻合ˇ尤其是当法律给公民中的一大阶层人ˇˇ在法律面前与我们平等的公民ˇˇ打上奴隶、下等的印记时ˇ更ˇ得自ˇ矛盾。火车ˇ里设备“平等”这一层薄薄的僞装不可能给人们造成平等的印ˇˇ也不能弥补今天错误的裁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