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莉萨白.凯蒂.斯坦顿
(ELIZABETH CALM STANTON)

在纽约立法机关作的关于女权的讲话
Address to the Legislature of New York on Women's Rights

我们要求的权利,仅仅是与你们爲你们自己制定的相同的权利。……理由很简单──每个人的权利都是相同的、彼此一样的。


伊莉萨白.凯蒂.斯坦顿(1815-1902)是美国争取妇女平等权利运动的战略制定者、演说家、哲学家和宣传家。她是纽约州北部地区一个富有而且保守的家族的女儿。她丈夫亨利.比.斯坦顿是一位废奴主义者和律师。她有七个孩子,(最小的孩子出生于1859年)。1848年,由于她的努力,纽约州通过了一项划时代的法案,赋予已婚妇女以财産权;同时,她又是 于同年召开的塞尼卡福尔斯女权大会的主要发起者。1851年,她与苏珊.比.安东尼连手。从那以后,她们俩成了十九世纪美国女权运动的领袖。

1854年2月,斯坦顿代表女权倡导者大会出席了在奥尔巴举行的纽约州立法会议。斯坦顿与安东尼在每位议员的桌上放了一份讲话稿,并且还印发了五万份小册子。在发言前,斯坦顿(时年38岁)先将讲话读给父亲听。她父亲是位受人尊敬的法学家,他起初曾威胁要取消她的继承权,结果却帮助她从法律的角度进行分析。


……先生们,在共和制的美国,在十九世纪,我们作爲一七七六年革命英雄的女儿,要求你们洗雪我们的冤屈──修定你们的州宪法──制定一部新的法典。请允许我们尽可能简要地提请你们注意使我们吃尽苦头的所谓法律上的无资格。

第一点,请看看妇女作爲女人的地位。依照法律,我们可以生存、呼吸,有权从我们法律上的保护人处索取生活必需品──爲我们所犯的罪过受罚;但是,仅仅如此是不够的。我们是人,是本地人,生来就是自由民,是财産持有者,是付税人;可是,人们却拒不允许我们享有选举权,我们养活我们自己,而且还部分地负担了学校、大学、教会的费用,部分地负担了你们的贫民院、监狱、陆军、海军和整个国家机器的费用。但是,我们在你们的议会里却没有发言权。除了性别之外,我们完全符合宪法规定的合法投票人所必备的条件,我们讲道德,守贞节,聪明理智,在各个方面都与骄傲的白人男子不相上下。可是,你们的法律却把我们同白痴、疯子和黑人划归一类。尽管我们觉得这样一种地位并不会给我们带来任何荣耀,但是实际上,我们的法律地位比他们还要低。因爲,如果黑人拥有二百五十美元,便有权成爲投票人;疯子可以在他理智清醒的瞬间投票;白痴,只要是男性,只要不是彻头彻尾的傻瓜,就也能投票。可是我们呢?我们领导了伟大的慈善运动,设立了慈善机构,编辑杂志,出版论述历史、经济和数理统计的著作;我们领导了国家、军队,出任教授,给当代的学者讲授哲学与数学;我们发现星球,驾驶船舶漂洋过海。可是,人们却拒不给予我们公民的最神圣的权利,其原因,就因爲,天哪,我们来到这个共和国时未被赋予男人的尊严!……难道说,在这个我们认爲没有皇家血统,没有使徒后裔的地方,在这个宣称人人生而平等的地方,在这个宣称政府的正当权力来自被治理的人民的同意的地方,你们却一心要建立这样一种贵族制度,它将无知、粗俗的人置于有教养的、高雅的人士之上,将外人和苦力置于当代作家、诗人之上,将儿子置于生养了他们的母亲之上吗?……

第二点,请看看妇女作爲妻子的地位。婚姻事实上是建立在英国的古老习惯法之上的,是一个仅仅由于文明进步才得到一点改善的种种野蛮习俗的混合体。你们有关婚姻的法律公开违背了我们关于正义、关于我们本性中最神圣的感情的开明观念。如果你们对婚姻持最神圣的看法,视其爲神圣的关系,是唯有爱情才能建立和满足的关系,那麽。人类立法所能做的当然仅仅是承认这种关系。人既不能人爲地系上也不能松开婚姻的约束,因爲这个特权仅属于上帝,是上帝创造了男人与女人,以及将他们结合在一起的吸引法则。但是,如果你们视婚姻爲民间契约,那麽就让它服从制约所有其它契约的同样法则。不要把婚姻弄成一种半人半神的机制,一种你能建立但却不能管理的机制。你们不要爲这种契约制定特殊的法令,从而将自己卷入最荒唐、最严重的矛盾之中。根据你们的法律,凡是不满21岁的人不得签约购买马匹或土地,而且,如果签约中有欺骗行爲,或签约人未完全履约,那麽他还可以不受该契约的束缚。根据你们法律,所有民事契约的签约方,只要仍保留他们签约前的身份、能力和独立性,便有充分的权利以任何理由按他们自己的意愿和选择来解除合作关系和契约。那麽,你们是根据什麽民事法律原则,允许14岁的男孩与12岁的女孩违背一切自然法则地订立比任何其它契约都更具有巨大重要性的契约,并且,不论发生什麽情况,即使他们感到失望,感到受骗上当,感到痛苦,他们也必须终生格守这个契约呢?而且,签署这种契约意味着签约的一方立刻丧失其公民权利。仅仅在昨天还傲视跪地求婚者的女子,昨天在人类天平上的读数还高到足以与一位骄傲的撤克逊男子以同等条件签定契约的女子,今天便全无公民的权利,全无社会自由了。妻子不能继承财産,其法律地位与南方种植园里的奴隶毫无两样。她什麽也不能占有,什麽也不能出售。她甚至连支配自己赚来的工资的权利都没有。她的身子,她的时间,她的劳动都是另一个人的财産。…

第三点,请看看妇女作爲寡妇的地位。每当我们试图指出法律对妻子的不公正时,那些总要我们相信法律已无法改善了的人便向我们指出寡妇的特权、权力和要求权。让我们稍微看看这些吧。……瞧瞧法律的宽宏大量吧:它允许寡妇终生保留、享有地産的三分之一利息,享有丈夫个人财産的二分之一,而法律自己却占有了大部分的财富!如果妻子先 于丈夫去世,那麽房産和土地却仍将全部属于丈夫。没人胆敢干扰他家的清静,或骚扰他神圣的忧伤避难所。请问,如此区别对待男人与妇女,能叫作正义吗?……

人们多次而且常常一本正经地问我们,“你们女人缺什麽呢?你们的目的是什麽呢?”许多人表现出一种值得称颂的好奇心。他们想知道,在共和制的美国,妻子和女儿有什麽可抱怨的。她们的先生和儿子曾经那麽英勇地爲了自由而战,并且光荣地赢得了独立,将所有的暴政、偏执和等级制度统统踩在脚下,向啓盼着的世界宣布了一条神圣的真理──人人生而平等。在这样的政府下,妇女能缺少什麽呢?承认在性别上的根本差异,那麽你就得要求获得不同的地位──有如水之于鱼,空气之于鸟雀一样。

人们无法使南方的种植园主相信他的奴隶同他一样有感觉,能思维。人们无法使他相信,对于他的奴隶来说,非正义与压迫就像对他一样痛苦。人们无法使他相信:他的奴隶也能像主人一样强烈地感受到按照他人意志生活的屈辱,感受到听凭他人癖性的支配,任凭他人情欲的摆布的奴役性。如果你能强迫他违心地看一幅黑人蒙受冤苦的写照。使他的灵魂一时受到震动,那麽他的逻辑会立刻使他得到安慰。他会说,奴隶感觉不到我所感觉到的。先生,这就是我们困难之所在。当我们面对共和国的议员和学者,爲我们的事业辩护队他们无法接受男人和女人是相像的观点。只要这些人都处于这种错觉之中,那么公共舆论对于所揭示出的妇女地位的不公正和低下所表示的惊讶,将比不上对妇女终于觉醒、并且意识到这一不公正事实所表示出的惊讶。……

但是,先生们,如果你们以男人与女人相像爲由,进而认爲你们是我们忠实的代表的话,那么,你们爲什么要爲妇女制定出这些特殊的法律呢?难道同一部法典不能满足所有类似的需要吗?基督的金科玉律胜过所有凡人才子能够设想出的特殊法令,“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先生兄弟们,这就是我们对你们要求。我们要求的权利,仅仅是与你们爲你们自己制定的相同的权利。我们需要的保障,仅仅是现行法律爲你们提供的保障。

最后,让我们代表全州的妇女声明,我们所要求的,正是你们自从“五月花”号在普利茅斯港抛锚以来,在开发过程中你们爲自己所要求得到的。理由很简单──每个人的权利都是相同的,彼此一样的。你们可能会说,本州岛岛岛的大部分妇女并末提出这个要求,提出要求的只是一些失望的、令人讨厌的老处女和没有子女的女人。

你们错了。广大妇女是通过我们来发言的。本州岛岛岛绝大部分妇女自食其力,而且还供养孩子,许多人还供养她们的丈夫。...

那么,你们真的认爲这些妇女不希望掌握她们挣来的工资,不希望拥有自己购买的土地和自己建起的房子吗?你们真的认爲她们不希望将自己的孩子置于自己的支配之下,而不必遭受一位一钱不值、花天酒地的懒汉的没完没了的干涉和蹂躏呢?你们以爲任何女人都是如此虔诚、驯服,以至于心甘情愿地终日缝纫,却仅仅挣得可怜的50美分吗?你们以爲她们希望遵照你们的法律,享受那个爲丈夫支付烟钱和洒钱的无法言喻的特权吗?试想想,一个十足畜生一样的酒鬼,他的妻子会同意与他分享她的家和她的床吗,如果法律和公共舆论允许她解除这种粗野的伴侣关系的话?很明显,她绝对不会同意!…

我们爲所有的这些妇女说话,如果在这长长的单子上,你们再加上那些大声疾呼要求赔偿她们没完没了的劳动的妇女;再加上那些在我们的私立女子学校、高等学府和公立学校任教,却仅仅换来微薄收入的女子;再加上那些被无情课以税款的寡妇;再加上那些被关在感化院、贫民院和监狱里的不幸的妇女;那麽,我们还有什麽人不能代表呢?我们不能代表的只不过是一些时髦的轻浮女子,她们像蝴蝶一样,在短暂的夏日里,追逐阳光和花朵,但是秋季的凉风和冬天的白霜很快便会驱走阳光和花朵,那时,她们也将需要、也将寻求保护。到那时,将轮到她们通过别人的嘴向你们提出争取正义与平等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