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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文学精华 散文与诗歌中的现代声音 Modern Voices in Prose and Poetry 第二十八章 海明威 (1898-1961)生于伊利诺伊州。从孩提时代起,家人便时常带他去打猎、钓鱼,并极早教导他关于勇气与坚持等美德,这些都成为他后来小说的素材。高中毕业后,他成为一位报社记者,不久后便出国参与第一次世界大战。大战结束后他在巴黎住了几年,他成为与祖国疏离的那群美国人的其中一员。他们自认是「失落的一代」。不久后,他便开始出版一些著名的独特短篇故事。他离开巴黎的那一年出版了影响力极大的小说《妾似朝阳又照君》(The sun Also Rises)。他的作品主题通常是战争及战争对人们产生的冲击,或者是竞赛,例如需要斗志与勇气的打猎或斗牛。 海明威的写作风格令人印象深刻。他的文句简短,遣词易懂,但却充满丰富情感。再进一步仔细阅读,我们便可看出他擅长处理无声胜有声的静态场景。假如我们深入阅读,可以看到即使在沉默中,当他故事中的角色不说话时,故事仍会继续发展。这样的场景通常充满隐含意义。压抑往往营造最强烈的效果,这是海明威小说的特色。他偏爱以寡言传递情感的艺术。 与浪漫主义作家强调丰富与满溢不同,由于其文体的压抑与克制性的陈述,海明威被归类为古典主义派作家。与许多其它古典主义派作家一样,他相信简约的陈述风格往往带来最强烈的效果。 这并非意味他的作品毫无感情或者沈闷。《在他乡异国》(In Another Country)这本小说就充满满溢的情感,对无法弥补之不幸事件的怜悯心。手残者将永远手残。至爱的妻子一死亡便永远逝去。或许我们应该屈服于这些不幸,但这故事中的意大利军官对于自己不能认命而感到悲哀。生命的悲剧无法真正地被弥补。
虽然福克纳(William Faulkner, 1897-1962)不像海明威曾至国外到处流浪,但回到家的他仍像是一个局外人。他在作品《萨托里斯》(Sartoris)中讲述关于他自己的故事。当年轻的巴亚.萨托里斯(Bayard Sartoris)在战后回到密西西比小镇时,他绝望得不知道该怎么办。他知道他某个地方不对劲,但他不知是由于生病的关系还是治疗方式的关系。他跑遍镇上与郊区,与人们交谈,有时跟他们争吵。国家颁布禁酒令,但却使得他更想喝酒,然而酒只能让他忘却一时的烦恼。绝望仍未曾离去。 福克纳之后的作品则放了一些美国文学史上令人难忘的美国黑人角色。虽然这些黑人角色通常以南方人观点呈现,但福克纳深知黑人跟他一样是人类,只是因为肤色差异,所以承受许多苦难。他在作品中对那些黑人所投射的同情心比对那些穷白人多,他有时显露出对穷白人的厌恶。他作品中最坏的白人,是史诺普家的成员,他们邪恶得毫无人性。当他写《萨托里斯》时,他还没创造出这家子人物。他们出现在福克纳后来的一些小说中,他们压迫像不事生产的仕绅--萨托里斯这家人,不过《萨托里斯》中的白人哈伯与米契性格正派,不像史诺普家族的成员。
如同许多诗人历经的过程,当佛斯特(Robert Frost, 1874-1963)在1913年出版第一本诗集《一个男孩的遗嘱》(A Boy's Will)时年纪已不小。虽然出生于旧金山,但来自新英格兰地区的一家人,在他十岁时又搬回原地。像其它许多作家一样,佛斯特短暂上过大学,之后便以不同方式维生,他曾做过鞋工,也编过报纸。不过,他在农场长大,因此很喜欢农牧。他尤其喜欢写作,但无法以写作维生。三十几岁时他搬到英国,在那儿他出版了第一本作品并获得满堂彩,这是他在美国时未曾获得的礼遇。第一次世界大战爆发时,佛斯特回到新罕普夏过起农耕生活。之后,即使旅行、拜访许多地方,他认为农场才是他的家,而农场生活仍是他诗中的焦点主题。 佛斯特的诗承袭自罗马诗人弗吉尔之下的伟大传统,也就是所谓的田园诗。虽然他诗中常有农场主题,但应用的含意却很深广。例如他可能会写到草耙并描述耙子打到他身上时的痛楚,但实际上他是藉此暗示生命给我们的伤痛烙印。 许多诗人的创作灵感在早年便用尽,但佛斯特可不同。他持续出版诗集长达五十年。他受欢迎的程度在第二次世界大战后达到高峰。如果票选20世纪的美国国家诗人,那非佛斯特莫属。他获选前往甘乃迪总统就职典礼朗诵自己的作品,也是第一位获此殊荣的诗人。 由于佛斯特长期所创作的诗品质极佳,因此要再版时很难以选择。不过,这里介绍的《补墙》与《不曾走过的路》最受读者喜爱,另外还有三首较鲜为人知的短诗。 《补墙》描述佛斯特跟一位邻居一起修补一道隔开他们农地的石墙。佛斯特不喜欢墙,但那位邻居喜欢。我们很快会看到,原来佛斯特所指的墙是隔开人与人关系的那道无形墙,这道墙使得我们不再相亲相爱。但是佛斯特不会在诗中表示出训斥的味道。他教导人类间的兄弟爱,但不是以一种乏味的方式。佛斯特运用几种技巧使得他的诗毫无训示意味。第一,佛斯特的幽默怪诞,第二,他简单不拘小节的诗句特色。诗的写作方式是所谓的无韵诗。一行诗有五个节奏重音,每个节奏都落在第二音节,而且每一行诗句皆没有押韵。然而佛斯特运用无韵诗体,混合搅拌后再释放,使得诗看起来就像日常生活对话。重点是,诗句转变成睿智、优美的对话。 《不曾走过的路》背景设定为树林,但这树林可能是任何地方,发生的时间也可以是任何时点,亦即,这地点是一个想象创造出来之处。我们必须做决定。我们必须决定往那个方向走。佛斯特将进退维谷的情境展现在这外柔内刚的诗中。这诗中用的字眼并不属于地方特有,他传递的是一种举世皆然的讯息。这首诗也比较不像《补墙》运用个人、对话式的韵律,而且每一诗节都有规则的押韵。 刚开始阅读《火与冰》(Fire and Ice)、《熟知黑夜》(Acquainted with the Night)与《设计》(Design)时或许会觉得简单,但深入研读后会发现诗中隐藏丰富的含意。在这三首短诗中,佛斯特的叙事保留、揶揄迂回等特色相当明显。他通常会留一些空间让读者寻找暗示性的重点,并且时常暗示他道德观的总体内涵,而不仅是表面上所陈述的事物。他显然不想提供任何答案,因为这可能会落入简化的危险。他曾在某个场合提到:「我偏爱在诗中运用提喻法,在语言的意象中,我们运用一部份代表全部。」生活,就像佛斯特看待它的方式,充满了明显的矛盾。它既悲哀却又具喜感,美丽却又丑陋,混乱却又规则。佛斯特拒绝在矛盾间做选择,我们可在《火与冰》、《设计》等诗中看到这些特点。
阿契博得.麦克列许(Archibald MacLeish)生于伊利诺伊州葛连柯(Glencoe),他曾就读耶鲁、哈佛与塔夫斯大学(Tufts)。麦克列许曾在第一次大战的炮兵队担任队长,战争结束后,他回到哈佛法学院任教。接下来,他离开教学岗位转至波士顿任执业律师,但后来他放弃这个成功的事业,因为「他无法相信法律」。他想成为一位诗人。 1923年,他与妻子、孩子离开美国到巴黎,为了浸淫在这个城市的文化氛围中,并希望以他特有的方式写出属于自己的诗。「我与我所处的时代对话/不与未来时代对话,」他这么写,并且记下1923年这个他文学生命起点的年份。在法国时,麦克列许创作了三本诗集—《月球上的街道》(Streets In The Moon ,1926)、《麦克列许的哈姆雷特》(The Hamlet Of A. MacLeish ,1928)及《新发现之地》(New Found Land ,1930)—这些诗集的成功确认他从法律转往诗坛发展的决定是明智的。1928年麦克列许回到美国后,他去了墨西哥一趟,他追随寇帝斯(1519年入侵墨西哥的西班牙人)的路线,一路从墨西哥湾沿岸直到阿兹特克帝国首都所在地的特诺契堤特兰山谷(Tenochtitlan)。 这趟旅程后来写成了1932年出版的叙事诗《征服者》(Conquistador),这首诗取材自迪亚兹(Bernal Diaz)所著的《新西班牙征服历史》(True History Of The Conquest Of New Spain),隔年便获得普立兹奖肯定。在《征服者》出版后不久,麦克列许为时代(Time)与财星(Fortune)两本杂志撰稿,他为后者所写的文章竖立了「纪录性」文学(documentary literature)的优质写作标准。应用同样在财星杂志中所展现的写作技巧,麦克列许也为广播电台写作了实验广播剧《城市的堕落》(The Fall Of The City ,1937)与《空军突袭》(Air Raid,1938)。 1939年麦克列许被指派为国会图书馆馆长,并且获得耶鲁大学荣誉学位。这些荣誉随后为他带来更多职业生涯上的进一步成就。1944年他被任命为国务卿办公室的公共关系顾问。虽然麦克列许以叙事诗获得普立兹奖,他在诗坛的卓越名声却主要来自于抒情诗,包括收录1924到1933年作品的《诗集》(Poems),1917年到1952年的《集合诗集》(Collected Poems),后者使他再度获得1953年普立兹奖肯定。麦克列许的诗呈现出庞德(Ezra Pound)、艾略特与山博格(Carl Sandburg)等人的影响。然而他诗作的持续价值在于他特有的抒情天赋与修辞方式。麦克列许不会将自己关在诗人象牙塔中,他对政治运动显露兴趣,从事不同职业,而且钻研各种专业领域。与日常生活相关的趋势反映在他诗作的敏感特质中,诗的内容大多是对20世纪生活的嘲讽论点。
威廉.卡洛斯.威廉斯(William Carlos Williams)生于纽泽西州的路瑟佛(Rutherford),在宾州大学就读医科,并在莱比锡就读一年研究所主修小儿科。身为医师,虽然他在家乡路瑟佛花费许多时间于诊疗病人及接生小孩上,不过他仍抽空创作出逾37本散文与诗集作品。 威廉斯自1909年出版《诗集》后便开启了文学生涯,这本诗集中的作品主要是模仿风格,反映了他在宾州大学时期所受到的影响,当时他与诗人庞德成为朋友。由于这段特殊的友谊,他当时与意象派成员很亲近,因此,意象派对威廉斯的诗作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威廉斯的诗特色就是他对日常生活事物的兴趣。他的诗可能描写如喷泉、红色手推车、花、梅子或海上游艇等普通事物。他的作品反映这位医师背景的诗人,喜爱以内在观点检阅物质事物与所有生活情况下的人们。他检视人从出生到死亡时刻的一生。虽然他诗作的基调很随性,但他对细微观察的偏好却赋予了作品洞察力与充实的本质。 1946年,威廉斯开始创作他的巨作《帕特森》(Paterson),并在1951年完成了四册,不过这首诗一直未能完成,他继续写作,在1958年又出版第五册。他于1963年去世,当年仍在书写该首诗的第六册。《帕特森》是关于一座人类城市的史诗巨作,融合历史、当代景象、个人喜乐与个人苦恼。在调性上,这首诗与惠特曼的《草叶集》(Leaves of Grass)有极为相似之处。 或许不同于其它当代诗人,威廉斯寻求一种属于美国特有的用语,因此发展出他独有、个人化的风格。当许多美国当代诗似乎呈现否定与疏离感之际,威廉斯的诗则呈现坚定与忠诚,他的风格简洁、明了,不同于其它当代诗的卖弄学问与蓄意的含糊难懂。
除了身兼诗人、剧作家、小说家、歌曲创作者、传记作家、编辑、专栏作家、翻译家与演说家外,蓝斯顿.休斯早期也是商船海员,曾在巴黎担任主厨,更在意大利与西班牙当过海滨拾荒者。他在1902年2月1日出生于密苏里州的乔普林,十二岁前则在堪萨斯、科罗拉多、印第安纳与纽约州等地居住。中学在俄亥俄州的克里夫兰就读,期间他曾被选为班上诗人及年刊的编辑。休斯也曾前往欧洲与非洲旅行,他爱好冒险惊奇生活的性格反映在《并非没有笑声》(Not Without Laughter,1930)、短篇故事与自传等作品中。 当休斯在华盛顿某间饭店当侍者时,他曾让知名诗人林德赛(Vachel Lindsay)看过一些诗作,当时他便开始被认定为一位诗人。林德赛热心地在饭店的文学聚会中介绍这些诗作,而他的第一本书《疲乏蓝调》(The Weary Blues)在林德赛的鼓励下出版。 1925年之前,休斯与其它非裔美国作家在纽约哈林区成立了一个组织,目的是为交换想法、互相打气以及分享他们作品受到欢迎时的胜利。身为该组织的发言人,休斯出版了一篇文章《非裔美国艺术家与族群山脉》(The African-American Artist and the Racial Mountain),这文章向公众宣告休斯与他伙伴们的目的,他们想打破文学传统,进而点燃黑人文学的新趋势。对这些新一代黑人作家而言,哈林区及住在那儿的人们为他们的艺术创作提供了许多灵感。 后来,休斯成为知名的「哈林区的欧亨利」,并且创作了无数的短篇故事、多本诗集、七本小说、六出戏剧作品。在早期诗集中,他成功地抓住并投射出非裔美国人的都会生活,而他对黑人难以启齿的苦痛、幽默与感伤等描写,也成为一种社会抗议的形式。 经邀请成为演说家后,休斯到全美、西印度群岛与欧洲及非洲等地进行巡回演说。他以其创作获得不少奖项和荣誉肯定,作品更已经被翻译为逾25种语言版本。
凯瑟琳.安.波特1894年生于德州印地安溪,是美国知名拓荒者丹尼尔.本恩(Daniel Boone)的曾曾曾孙女,她的童年在德州与路易斯安那州度过。从小她便在南方的教会学校受教,毕业后,她曾到达拉斯与丹佛担任报社记者。因生病之故,她被迫放弃记者生涯。她到处旅行,曾住过纽约、欧洲、墨西哥。以其经验与旅行为题材,她应用了许多相关背景在她的小说中。 波特小姐的第一本出版品是1930年的《盛开的犹大花》(Flowering Judas and Other Stories),1931年、1938年她以创意写作获得古根汉艺术基金奖。在小说《愚人船》(Ship of Fools)于1962年出版前,她仅出版过短篇故事及短篇小说,包括1939年的《白马、白骑士》(Pale Horse, Pale Rider)、1944年的《学习塔》(The Learning Tower)、1958年的《穿过黑暗的玻璃》(Through a Glass Darkly) 。 波特具有锐利写作天分。她的作品不易阅读,她总是假设读者已经知晓一些事情而且会去挖掘故事中自己必须知道的一些事情。身为一位作家,波特贡献了她的技艺,在写作生涯中,她小心翼翼并煞费苦心,直到对作品品质感到满意,才会将它们付梓出版。 在许多故事中,波特探讨书中主角的生命,这些主角常陷于幻灭与绝望中,偶而的因素是那些无法控制的社会、政治与自然力量,但更常使他们陷于绝望的原因则是他们的自私与欺骗。与海明威一样,她喜欢以细节或片段透视人们的想法,藉此让读者经历主角的内心生活与世界。 在《偷窃》(Theft)中,我们发现一个对比与张力结构、定义的矛盾问题以及作者拒绝「公式化」写作的特点。 《偷窃》的背景是纽约市。女主角是像波特一样的作家兼评论家。时间则是1930年代的美国经济大萧条时期。故事中被偷窃的钱包象征她所有财产,在故事中钱包则适切地以金布做成。因此,皮包的失窃代表「拥有」与「匮乏」间的冲突。但这种冲突在波特的故事中不可能过于简单,也不容易定义。拥有皮包的这位年轻女子几乎一无所有。事实上她快饿肚子了,而且可能真得会比女警卫还穷。不过,就像那只皮包一样,她是一个象征,象征那些拥有某种东西的人,而那些没有那东西的人则一直想汲汲营求。在故事结尾,突然来了一个令人印象深刻的大转弯,女警卫成功地让女主角感受到,她从女警卫侄女那儿偷走了某种东西。整个故事的情感复杂混合着,读者的感受亦然。
贝罗(Bellow)(1915-2005)随父母从加拿大移居至美国后,便在芝加哥定居下来。他与大多数美国作家不同的是,他不但进入学院就读,且苦读有恒地拿到学位。也因为如此,他也是新一代接受正规教育的美国作家代表。他不但聪明绝顶,思想独特,且见多识广。他目前担任芝加哥大学教授一职,又由于他身为极具声望的作家而深受学校的敬重,因此他可以用他自己的方式教学。同时,他最近创作的一本小说《赫索格》(Herzog)即是探讨一位教授的小说,只是书中的教授不如贝罗(Bellow)如此好运连连。 在贝罗(Bellow)创作的小说《阿奇正传》(The Adventures of Augie March)里,英雄式教授还未脱颖而出。阿奇(Augie)是一位芝加哥青年,他出生在贫穷的单亲家庭中,他主要是在街头及家中受教育,且他的家庭也是提供他温暖的爱与严格纪律的来源。这本小说是以美国大萧条时期为故事背景,描述阿奇(Augie)脱离贫穷家庭奋发向上获得成功的故事。阿奇(Augie)在此过程中不但做过各种不同的工作,且他还从偷窃销赃的教科书上获得不少知识。他碰过各式各样的人,刁滑奸诈的小人、诚实正直的君子、富裕的有钱人以及贫困的弱势族群。他在游遍美国、墨西哥及欧洲时,也与数字女性陷入爱河,谈了几场轰轰烈烈的恋爱。 但是无论他投身于何事,足迹踏遍何处,他都仍然能保持最真的自己。所以人们喜爱他,渴望帮助他,且希望能与他拥有持久不变的关系。举例而言,即使他已经是位堂堂的有为青年,仍有对富有的夫妻希望能收养他成为继子。甚至还有富家小姐视他为值得收藏的完美情人。然而这些人都吃了闭门羹,当然其它人也不例外。因为他拒绝束缚,向往自由。
艾利森(Ralph Ellison,1914-1994)出生于俄克拉何马州。他看到美国黑人生活的许多面相,并且将这些精华放入杰出小说《隐形人》(Invisible man)中,这本小说虽然在1952年出版,但现在阅读仍相当切时。 这些角色描述简洁且鲜明。他们通常是固定型态且夸张的角色,但却能让读者印象深刻。年轻主角所念的大学有一个黑人校长,他是精明、经典的角色「汤姆大叔」,他以自己的利益为考量利用黑人与白人。一个有偏见的南方生意人以及他在北方的死对头。年轻的黑人理想主义者因理想而死。黑人国家主义领袖告诫者雷斯,这个领袖角色后来成为美国文学上的重要经典。哈林区的共产党高层,利用黑人协助该党达到目标,还有其它黑白、是非的丰富角色塑造。 这个没有名字的主角隐形人,与这本书所有的角色相遇。有些人对他友善,多数人对他相当恶劣,许多人则忽视他。他们从不把他当人看。这是为何他在小说结尾几乎完全将自己隐藏起来的原因。除了他自己,没有人能看到身处于地下室的他。 艾利森的故事强烈地冲击读者。在这本小说的第一章,隐形人告诉我们隐形的意思以及他如何绝望地努力想要解决这个问题。
美国近代诗人中,罗威尔可说是最杰出的诗人之一。受到艾美.罗威尔(Amy Lowell)、詹姆士.罗素.罗威尔(James Russell Lowell)等诗人亲戚的影响,罗伯.罗威尔自然而然地对诗产生兴趣。他第一本诗集《不相似之地》(Land of Unlikeness)出版于1944年。从这本诗集中他又挑选了几首最好的诗,加以修改后收录在《威瑞勋爵的城堡》(Lord Weary's Castle)中出版,这本诗集获得1946年的普立兹奖。他的作品集还包括:《卡瓦诺夫的磨坊》(The Mills of the Kavanaughs,1951)、《生命探究》(Life Studies ,1959)与《献给联邦死难者》(For the Union Dead,1964)。罗威尔曾在肯扬学院(Kenyon College)、波士顿大学及哈佛大学等几所学校任教。 罗威尔早期的诗,特别是那些收录在《威瑞勋爵的城堡》中的诗,深受艾略特(T.S. Eliot)与泰特(Allen Tate)那一代诗人传统的影响。然而,不论在主题或语言方面,他后期的诗似乎渐渐脱离此传统,转而运用更现代的基调。由于他前期的传统理论与后期的转变,罗威尔可说是现代美国诗坛中最具传统代表性的诗人之一。 或许罗威尔的诗最大特点就是生命力。他未曾为了让一首诗更丰富而过度夸饰感觉或想法,相反地,他赋予诗句十足的活力。有时他的诗艰涩难懂,但他并非为了故意制造艰涩的印象。他的韵脚与韵律看似普通,但诗句的律动却相当强烈;我们可以感觉到这些诗的脉动。当诗的押韵间断或节奏突然转变时,这些都是罗威尔为了达到诗韵目的所施的技巧。
西尔多.罗特克(Theodore Roethke)成长于密执安州萨吉诺市(Saginaw),他空闲时就帮忙父亲处理家族的花草种植事业。在花草世界中工作的他发展出对大自然的爱好,这些都反映在他1941年出版的第一本诗集《开放屋》(Open House)里。自密西根大学与哈佛大学毕业后,罗特克曾在数所大学任教,而且就如许多当代诗人一样,他在教书时仍继续一边写诗。他的诗集《苏醒》(The Waking: Poems 1933-1953)在1953年获得普立兹奖肯定,而1959年他以《献给风之语》(Words For The Wind)获得国家书卷奖。他最后一本诗集《遥远田野》(The Far Field)也在他卒后于1964年获得国家书卷奖。 罗特克的作品被认为深具「个人、抒情与浑然天成」等特色。当代评论家给他极高评价,有些人认为他是20世纪中期最好的三、四位美国诗人之一。罗特克则是这么说自己:「我对大自然有着纯然的热爱…我对大自然的感知将是永远的(不管多雅致、多敏锐、多纤细)」。然而,其关于大自然主题的诗不纯然只是客观感受上的「自然诗」,而是反映诗人的内心挣扎,亦即其感情的极致与深度。罗特克技巧纯熟,他对韵脚与节奏的操控能力极佳,读者通常在抓住诗中理性含意前,就会先感受到诗作情感上的意义。 不同于许多当代诗人呈现疏离感与遗弃感,并且寻求更深的情感与知识来源,罗特克透过呈现一种欢笑藐视,成功地面对现代生活中的恐惧: 「我们用感觉思考,有什么是我们该知道的? 我四处听到我的存在起舞。 我苏醒以便沈睡,并且慢慢接受我的苏醒。」
贾雷尔是从战争诗作崭露头角的年轻诗人之一,著作相当丰富,出版的诗集「华盛顿动物园里的女人」(The Woman at the Washington Zoo),于1961年赢得国家书籍奖;他也撰写评论性文章、短篇及长篇小说。在他的诗作中,尤其是在第二次世界大战之后的作品,出现幻想的风格,一种如梦一般的特质,如「夜晚的气息」(The Breath of Night)即为此类型的代表作品。 他被誉为 “当代最具天赋的诗人与评论家”,其诗作曾获数项文学大奖肯定,对当代诗作的各种论述与评论也广为流传。非力浦布斯(Philip Booth)曾形容贾雷尔是个「不断努力寻找更适切的语言,描述对人类处境的深切哀伤之感」的作家;令一位诗人史坦利库尼兹(Stanley Kunitz),则如此形容他:「贾雷尔的所有诗作中,都不断呼喊着 “改变我!”的声音,年轻人渴望长大消除对夜晚的恐惧,年老者渴望回到年轻岁月,不论处于多么贫穷、悲惨的生活中,都期望着 “一切都更美好的日子”」。 第三十五章(4) 在他荣获多项诗作奖项之中,包含罗伯特佛斯特诗作大奖(Robert Frost Poetry Prize)、“诗”杂志(Poetry magazine)的纪念奖、肯园诗学奖学金(Kenyon Review poetry fellowship)、以及国家艺术与文学大奖等荣耀。他的第一本诗作集「绿墙」(The Green Wall)由耶鲁大学出版,也是一系列新诗人作品集的第一本。 评论家将赖特与艾德温艾灵顿罗宾逊、罗伯特佛斯特的诗作加以比较,和这些资深的诗人一样,赖特最常同时运用韵脚与传统的格律、以及简单的语言来陈述想法。他认为人性充满了怜悯与同情,我们可从其诗作「聋哑孩童的喃喃自语」(Mutterings Over The Crib Of A Dear Child)中看出;在「一份祝福」(A Blessing)作品中,则可看到赖特以抒情文体描述纯净快乐的文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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